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应急管理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量: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是主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应急管理职责、减灾救灾职责。

(三)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四)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五)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防震减灾职责、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股、应急管理股三个股室;编制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额事业编制54人、实有人数64人,其中:在职人数63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全额事业53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564.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76万元,较2019年增加1586.1万元,增长53%;本年收入合计3505.48万元,较2019年增加527.39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64.1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4564.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505.48万元,2019年增加1647.37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中央及上级灾害防治及救助资金增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058.71万元,2019减少217.29万元,减少17 %,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82.41万元,占16.6%;项目支出2923.07万元,占83.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38万元,决算数为350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38万元,决算数为58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上级各项检查支出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0万元,决算数为29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治及防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4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5.5万元,2019年增加89.51万元,增长36.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4.78 万元,2019年增加85.05万元,增长56.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精准扶贫,上级检查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1万元,2019减少7.64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1.18万元,2019减少4.58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2019增加8.35万元,增长13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97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790人。决算数2019增加8.35万元,增加13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上级检查支出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85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三个,共涉及资金71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暨附加见义勇为责任险”等三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达到预期效益,产能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达到了预期效益指标,总体目标实现了(1)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2)推进产业升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3)促进生态平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4)社会良好风气大幅度提升,参保人员满意度达到99%。(5)受灾户得到基本保障,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推进产业升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项目财政预算的力度;二是加强沟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全县安全生产监管达到了预期效益,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达到了预期效益指标,总体目标实现了(1)企业健康持续发展;(2)推进产业升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3)促进生态平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以刘瑞华为组长,赖荣发、管伟斌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小组对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优,评价分为94分。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序号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预算情况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

财政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备 注

年初预算

预算资金调整数

合计

1

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100

100

100

2

应急管理局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暨附加见义勇为责任险

220

220

100

3

应急管理局

自然灾害救助金

390

390

100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合计

710

710

2020年项目支出总额

710

710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


附件3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关于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暨附加见义勇为责任险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内的通知,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由财政拨款100万元;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县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9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在我县开展自然灾害公众暨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传统的政府救济、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多渠道进行社会保障的有效举措,它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灾害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居民防灾抗灾能力,促进我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自然灾害公众暨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投保方式以县应急管理局为投保单位,将全县常住户籍居民1119143人(户籍人口截止日期到2019年9月16日)全部向保险公司投保,每年向保险公司缴费2元/人,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已全部用于各项目的工作日常支出。资金的使用按照项目专款专用的原则执行,由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

(3)项目完成情况:完成全年应急管理局建设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调度和服务工作。

(4)组织和管理情况:我局由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股、应急管理股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资金的使用接受财政的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全年应急管理局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调度和服务工作。

二、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投入710万元,2019年1月-12月,根据安排,我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综合监督管理。

(1)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把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项目资金产生的绩效,对不足之处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

(2)绩效评价工作的方案:组织局办公室和财务室查阅账面数据填报。

(3)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执行。

(4)绩效评价实施:根据工作方案进行,按期完成。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在项目开展中尽可能减少人员经费开支成本,同时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力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监督管理工作。2018年我局向县财政局经建股提交2019年度应急管理局各项目经费预算合计100万元。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局整合13项职能,共收到于都县财政局各项目经费预算合计710万元,已全部用于完成应急管理局全年各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调度和服务工作。支出率100%。本年度自评覆盖率达到了100%, 自评结果为: (1)数量指标为全面达到了完成全年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调度和服务工作。(2)质量指标为全年应急管理局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调度和服务工作质量达标率100%。

四、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财政预算的力度,按活动的规模提早介入。加强沟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

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

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