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是主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应急管理职责、减灾救灾职责。
(三)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四)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五)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防震减灾职责、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单位内设机构情况:下设于都县防灾减灾中心、于都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7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2人。实有人数共计6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1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4人。退休人数小计20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82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7.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72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7.76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44.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82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7.7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2.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3.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万元;项目支出3074.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9.8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其他支出2809.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55.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万元;其他支出280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9.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于都县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72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7.7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2.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3.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万元。项目支出2974.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9.8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其他支出2709.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5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万元;其他支出280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9.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9万元,下降1.9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0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4.9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作业用车13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
(九)项目情况说明
1.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暨附加见义勇为责任险项目
1)项目概述:安排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暨附加见义勇为责任险缴费资金,保费标准按常住户籍居民人口,每人每年2元。
2)立项依据:于府办抄字[2015]500号
3)实施主体:于都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由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常住户籍居民人口,每人每年2元参保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按常住户籍居民人口参加保险,参保率提升到100%,提升社会良良好风气
......
二、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于都县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本部门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等。
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110万元,比上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业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再扩编2个中队;县政府批复增加5部特种作业车辆,其中:1辆用于运送水带、1辆用于运送水源、2辆用于运送水泵、1辆用作应急指挥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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