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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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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2023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委、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定,领导本镇工作,对本镇重大工作、重点问题进行决策,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监督本乡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镇的“两个文明”建设。

(三)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与命令,发布决定。

(四)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优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乡村建设等行政事务工作

(五)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体系,为农民和经济组织服务,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

(六)加快全乡公益事业的发展,组织救灾抢险重大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内设3个单位,包括:乡政府机关、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52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7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3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2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52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2行政在职人数17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2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13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9人。

第二部分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2023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83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9.7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383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9.7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3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44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48.2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7.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8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3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9.7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3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9.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7.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8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费预算183.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1.71   万元,下降0.9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  32.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2.4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3本单位预算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罗江乡其他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其他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罗江乡其他资金

   2)立项依据2023年罗江乡其他资金

   3)实施主体: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按相关政策推进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3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强罗江乡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乡村提供有力保障。

二、2023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6.12万元,比上年预算2.1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我乡2022年度接待情况以及上级检查次数增加,相对应增加一部分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6】2023年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于都县罗江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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