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靖石乡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靖石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靖石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靖石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靖石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乡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于都县靖石乡共有预算单位1个,单位内设机构情况:包含政府机关及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个二级机构。
编制人数小计_52_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_22_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共计4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1人,行政在职人数22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6人,退职人员1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靖石乡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靖石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靖石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845万元,较上年增加8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55万元,较上年增加59.55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靖石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384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8万元;项目支出312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24万元,包括其他支出3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59.55万元、农林水支出17.3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6万元;农林水支出17.34万元,较上年增加17.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55万元,较上年增加59.55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万元,其他支出3128.24万元,较上年增加128.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于都县靖石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54万元,具体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6.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8万元;项目支出68.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69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5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5万元;农林水支出1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万元;项目支出68.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69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5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于都县靖石乡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5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5万元;项目支出为5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5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59.5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我乡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63.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4万元,减少 7.06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项目情况说明
无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于都县靖石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7.3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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