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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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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乡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59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7,差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4行政在职人数18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6,差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17遗属人数10人。

第二部分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4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5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8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4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59.1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9万元资本性支出19.62万元;项目支出72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73.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万元农林水支出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5.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4万元资本性支出19.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8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9万元资本性支出19.62万元项目支出12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万元农林水支出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5.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4万元资本性支出19.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2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4万元,支出预算为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64.95万元, 2023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本年临聘人员支出不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而在人员经费列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底,部门共有车辆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4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于民字(2024)1号

3.实施主体: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民政部门依托本级财政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1)明确对象标准临时救助备用金专项用于因病,就学、突发灾害或意外事故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临时救助。(2)严格审批程序。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情况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要组织召开民主听证会或集体讨论,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启动核对程序,对审批发放的结果要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资金监管。乡镇人民政府为备用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做到权责统一,责任到人。要管好、用好临时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困难程度等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优亲厚友,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更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其他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万

7.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救尽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二、202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于都县车溪乡人民政府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5.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本部门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等

公务接待费8.33万元比上年增增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增3.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准备购置一辆公车,故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19.62万元比上年增19.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准备购入一辆公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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