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县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3. 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对全县公路客、货运输市场、城市客运市场、出租车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员培训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对水路客、货运输市场、港口、航道、岸线使用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协调铁路、民航、高速公路、海事部门工作。
4. 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 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协助干线公路路政管理。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畅通;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路养护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保证公路好路率达标。
6. 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负责落实交通战备保障措施、任务,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检查监督渡口运输安全、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开展渡运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建立县、乡、村三级负责的渡口安全责任制;参与渡运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以及职工教育,职工培训,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劳动工资,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劳动竞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 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5个,包括公路所、运管所、渡口所、港航所、物流办。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41 人,其中在职人员 95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43 人;年末其他人员 3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21923.9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06.77 万元,较2019年增加3784 万元,增长21%。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21923.9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21923.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1923.9 万元,较2019年增加3677 万元,增长20 %,主要原因是:公路所有项目列入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 106.77 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567.67 万元,占 7 %;项目支出 20356.23 万元,占 9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82.57 万元,决算数为 2192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1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82.57 万元,决算数为 2192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 %,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公路建设未列入预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67.6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133.79 万元,较2019年增加68.79 万元,增长6.4 %,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加薪和人员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01.51 万元,较2019年减少307.49 万元,下降39.5 %,主要原因是: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2.37 万元,较2019年增加12.87 万元,增长67.8 %,主要原因是:遗补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和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2 万元,决算数为 20.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4.17万元,下降20.8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算数为 13 万元,决算数为 12.82 万元,完成预算的98.6 %,决数较2019年减少4.66 万元,下降27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 45 次,人数 365 人;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 万元,决算数为 8.01 万元,完成预算的89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9 万元,下降2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3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279.82万元,降低223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不变/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3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项目、公共交通财政补贴、交通局业务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7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组织对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改善了行车安全;二是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人员不够;二是经费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工作人员;二是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交通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正常进行,保征日常工作的开展,工作经费、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有限,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交通公共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改善公众出行体验,提升社会公众出行满意度,对运输企业推广新能源提供补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运营经费还存在不足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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