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县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3. 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对全县公路客、货运输市场、城市客运市场、出租车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员培训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对水路客、货运输市场、港口、航道、岸线使用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协调铁路、民航、高速公路、海事部门工作。
4. 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 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协助干线公路路政管理。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畅通;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路养护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保证公路好路率达标。
6. 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负责落实交通战备保障措施、任务,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检查监督渡口运输安全、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开展渡运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建立县、乡、村三级负责的渡口安全责任制;参与渡运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以及职工教育,职工培训,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劳动工资,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劳动竞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 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 个,包括: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公路发展中心;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138 人,其中在职人员 93 人,退休人员 45人;年末其他人员 3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5156.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06.77 万元,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 5050.18 万元,较2020年减少16873.72 万元,下降77 %,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农村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等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3104.6 万元,占 61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945.58 万元,占 39 %,上年结转106.7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156.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156.95万元,较2020年减少16766.95 万元,下降 76 %,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农村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等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776.07 万元,占 34 %;项目支出 3380.88 万元,占 66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361.78万元,决算数为3211.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4.26万元,决算数为 9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人员工资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提高。
(二)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22.49万元,决算数为 23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4 %,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也相应的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03万元,决算数为 6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也相应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211.3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284.8 万元,较2020年增加151.01 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加薪和人员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6.29万元,较2020年增加74.78 万元,增长18.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费用也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8万元,较2020年减少17.39 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去年以个人的补助有抚恤金,今年没有这类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为 43.21 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3万元,下降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 万元,决算数为 12.14万元,完成预算的 93%,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68 万元,下降6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42 批,累计接待 352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42批,累计接待 352 人次,主要为:上级部门、招商引资和外单位工作检查、业务指导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1.0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2 万元,决算数为 31.08 万元,完成预算的97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3.07万元,增长288 %,主要原因是去年治超、公路项目上的公车维护费用在项目上的账套未列入预决算,今年的账套全部合并,所有公车维护费用列入预决算,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8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56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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