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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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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3. 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4. 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5. 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协助干线公路路政管理。

6. 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7. 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 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于都县交通运输本级内设2股室,包括:交通执法大队和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93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4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13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7行政在职人数7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48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4人。在校学生0其中:学前幼儿人数0人,小学生人数0人,初中生人数0人,高中生人数0

第二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交通运输本级收入预算总额4164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06.4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4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78.5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交通运输本级支出预算总额4164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1.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0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8.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406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6.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4032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6.4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5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2万元;资本性403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5.9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于都县交通运输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64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90.4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0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8.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6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61.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2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8.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2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320万元,支出的项目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运营补助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于都县交通运输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于都县交通运输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  266.35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79.33    万元,下降  23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于都县交通运输本级政府采购  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   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8  辆。

2023本单位预算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交通项目情况说明

1.公共交通财政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为了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于财发[2023]5号

   3)实施主体:于都县交通运输局

   4)实施方案:为了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行,财政对公共交通运营企业给予补贴.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新增及更换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的比重

质量指标:公交服务质量

成本指标:公共交通财政补贴金额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影响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

2.交通治理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2023年交通行业管理、治超管理、春运工作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于财发[2023]5号

3)实施主体:于都县交通运输局

4)实施方案:保障2023年交通行业管理、治超管理、春运工作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2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交通治理专项项目数

成本指标:交通治理专项经费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影响

满意度指标:公众对交通行业管理满意度

二、2023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本单位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等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减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单位取消公务用车(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本年度无购车计划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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