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交通运输部门是主管交通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3.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4.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5.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协助干线公路路政管理。
6.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7.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交通局下属二级单位有2个:于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于都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8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6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8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0人,行政在职人数4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6人,差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56人,遗属人数5人。
第二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788.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88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14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14.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788.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9.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781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90.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51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4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3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4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4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0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7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3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4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6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为了更好的履行交通职能,保障交通行业管理,支持农村通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交通行业给予补助。
2.立项依据:历年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给予的补助资金
3.实施主体:于都县交通运输局
4.实施方案:按上级交通产管部门资金分配方案和标准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000万元
7.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保证交通行业职能的正常履行。
二、202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3.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增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比上年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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