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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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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于都县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指导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负责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开发,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统筹安排、使用各类旅游发展资金;参与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引进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支持和促进旅游休闲、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

5.负责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形象推广、重大节庆及其他推广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指导全县旅游商品和旅游演艺项目开发。负责协调全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指导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协调推进旅游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6.负责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7.负责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收集分析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行业管理标准、规范;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县旅游人才开发和旅游岗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旅发委隶属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股2个行政职能股室;管理罗田岩景区管理处、屏山景区管理处;下属股级事业单位3个:市场开发股室、规划建设股室、行业管理股3个股室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18,其中参公编制12人,事业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306.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44.03万元,较2019年增加145.17万元,增长6.72%;本年收入合计1762.7万元,较2019年增加230.93万元,增长15.08%,主要原因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资金增加、旅游宣传费用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62.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306.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62.7万元,较2019年增加145.17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资金增加、旅游宣传费用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44.03万元,较2019年减少86万元,下降13.65%,主要原因是:旅游项目及宣传费用使用及时,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34.53万元,占41.67%;项目支出1028.17万元,占58.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22万元,决算数为176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22万元,决算数为  175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主要原因是:1、上级奖补资金支出增加,包括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厕所建设奖补资金等。2、旅游项目建设支出增加,包括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园提升项目、旅游规划、旅游宣传、智慧旅游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9.29万元,较2019年增加7.84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招入3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5.68万元,较2019年增加190.66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旅游项目增加、旅游宣传推广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6万元,较2019年减少35.82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奖金及救助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156万元,较2019年增加1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该项项目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75.7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13万元,增长59.4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75.7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13万元,增长59.47%,主要原因是旅游项目及活动增加,政企接待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旅游项目及活动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3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    共组织对旅游产业宣传推广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很好地宣传我县的旅游资源,扩大我县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现代服务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我县旅游文化产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组织对于都县旅游发展委员会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旅发委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旅游产业宣传推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旅游产业宣传推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旅游产业宣传推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宣传推广、市场营销活动25场次;二是举办5场旅游新闻宣传和旅游重大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00份提升对于都县社会知名度,扩大于都整体旅游环境的影响,推动于都第三产业的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旅游产业宣传推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很好地宣传我县的旅游资源,扩大我县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现代服务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我县旅游文化产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于都县旅游局

 

 

 

 

 

 

 

项目名称

旅游宣传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380001

实施单位

于都县文广新旅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10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7

7

1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

7

1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目标1:宣传我县的旅游资源,扩大我县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目标2:带动现代服务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目标3:对我县旅游文化产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1、宣传了我县的旅游资源,扩大我县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带动了我县相关产业的发展;3、对我县旅游文化产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2019年11月,于都县博物馆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主办的第十一届“薪火相传-寻找红色基因传承者”活动中,荣获“红色基因传承者杰出团队”称号。2019年10月,于都县红色标语保护和利用初评为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5、在第七届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上揭晓的2019年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风云榜,于都县“村容乡风建设农民共享发展成果”获评2019旅游扶贫经典案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评分标准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送戏下乡”场次

10

100

110

1场扣0.1分

10

 

指标2:旅游新闻宣传和旅游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0

2

4

1场扣5分

10

 

指标:发放宣传资料

10

50000

50000

未完成不得分

10

 

质量指标

指标1:宣传效果

10

提升

提升

社会测评,不满意不得分

10

 

时效指标

指标1:2020.1-2020.12

10

12个月

12

年度考核,按月执行进度

10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增加人气,从而增加我县的旅游总收入

6

提升

提升

社会测评,不满意不得分

6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于都县社会知名度的影响

6

提升

提升

社会测评,不满意不得分

6

 

指标2:对第三产业的推动作用

6

提升

提升

社会测评,不满意不得分

6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整体旅游环境的良好影响

6

提升

提升

社会测评,不满意不得分

6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对本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6

提升

提升

社会测评,不满意不得分

6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游客满意度

10

100%

100%

社会测评,不满意不得分

10

 

指标2:旅游企业满意度

10

100%

100%

社会测评,不满意不得分

10

 

总分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