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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旅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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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事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

3.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4.承担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5.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全县国际、国内旅行社资质的初审;

7.指导全县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8.制定文化和旅游规划编制和工作方案,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全力打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提升于都知名度,助推于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文化馆主要职能

1、具体负责全县大型文艺活动、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开展全区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县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及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具体负责全县文化的建设与完善,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等业余文艺队伍;为我县文化事业培养大量优秀后备人才;

3、具体负责各乡镇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进行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及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排演、组织等活动;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务文化生活;

4、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三)图书馆主要职能

(一)负责图书的采购、验收、分类、编目、加工等文献流通前的准备工作,做好电子文献服务前的加工工作;

(二)负责馆藏图书资源的日常借阅服务,以及图书的修补等基础性工作;

(三)根据不同的读者群,分别提供书刊阅览服务,以及负责报刊的验收、加工、上架等工作;

(四)为读者提供网上阅读、电子阅览、数字图书阅览等日常服务,以及对全馆计算机等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五)对基层图书室以及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进行业务技术指导与管理;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广新旅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三个,包括: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于都县文化馆、于都县图书馆。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28人,其中在职人员93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5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9160.5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81.32万元,较2020年增加24049.82万元,增长590.47%;本年收入合计27779.21万元,较2020年增加23896.35万元,增长754.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兰花小镇等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增加、文化宣传费用增加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731.75万元,占99.82%;事业收入47.46万元,占0.1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9160.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160.53万元,较2020年增加24049.82万元,增长590.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兰花小镇等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增加、文化宣传费用增加等;年末结转和结余1381.32万元,较2020年增加135.8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存在部分文化旅游项目及宣传费用未及时使用,结余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17.26万元,占7.6%;项目支出26943.27万元,占9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8.55万元,决算数为2916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7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1.57万元,决算数为291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95%,主要原因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兰花小镇等项目建设资金奖补资金增加、文化宣传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07.72万元,较2020年增加555.64万元,增长42.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6.27万元,较2020年增加739.38万元,增长2398.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1万元,较2020年增加4.52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36.59万元,较2020年增加36.59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7万元,决算数为2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2.19%,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2.87万元,增长53.9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3万元,决算数为2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2.87万元,增长53.96%,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业务工作量陡增。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红色旅游影响力快速提升后,各地红培团队、旅行社来我县踩线活动频繁,市文广新旅局、县两办交办的接待任务多。加上我县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重点县,省市领导非常关注,调度频繁。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61批,累计接待273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32.7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28万元,下降56.6 %,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的各项费用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的各项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85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775.33万元,增长4186.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合并,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办公费增加,印刷费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维修费增加,租赁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委托业务费增加,专用材料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8.5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2.74%。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旅游宣传推广项目”、“文化市场执法专项经费(扫黄打非经费)项目”、“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费项目”、“基层文化站培训经费项目”、“罗田岩森林公园景区维护项目”、“免费开放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群众文化活动”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0个项目均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评价得分均高于9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文化市场执法专项经费(扫黄打非经费)”、“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费”、“基层文化站培训经费”、“旅游宣传工作经费”、“罗田岩森林公园景区维护项目”、“免费开放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群众文化活动”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旅游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该项目的开展,宣传了我县的旅游资源,扩大我县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我县旅游文化产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打好“长征文化、时尚之都、富硒产业、体育融合”四大品牌,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景区开发力度,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强化旅游产品宣传营销,全域旅游“破茧成蝶”,“长征”品牌全面打响。

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良好,提供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文化市场执法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文化馆免费开放县配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免费开放县配套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于都县文化馆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是否直达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县级

8万元

8万元

8万元

10

1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文化下乡服务;目标2:日常群文活动;目标3:开放场地的维护;目标4:设施设备的维护

目标1:文化下乡服务;目标2:日常群文活动;目标3:开放场地的维护;目标4:设施设备的维护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文化下乡服务

2万

2万

5

5

 

指标2:日常群文活动

2万

2万

5

5

 

指标3:开放场地的维护

2万

2万

5

5

 

指标4:设施设备的维护

2万

2万

5

5

 

质量指标

指标1:合格率

 

 

10

10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

持续

持续

10

10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年度投入

8万

8万

10

10

 

指标2: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社会影响力

给文艺爱好者提供场地

提供了场地

10

10

 

指标2: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长期

长期

10

10

 

指标2: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指标2:参与者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指标3: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填报人: 王清华                                          审核人:邹伟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群众文化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群众文化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是否直达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县级

3万

3万元

3万元

10

1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搜集整理等工作

目标:确保非遗项目的搜集整理等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下乡搜集整理

2万

2万

10

10

 

指标2:非遗项目编写

1万

1万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合格率

 

 

10

10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

持续

持续

10

10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年度投入

3万

3万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社会影响力

提高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

提高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

长期

长期

10

10

 

指标2: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指标2:参与者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指标3: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填报人: 王清华                                       审核人:邹伟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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