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化馆概况
一、文化馆主要职责
二、文化馆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文化馆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文化馆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化馆概况
一、文化馆主要职责
于都县文化馆是县文广新旅局主管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职责是:1、具体负责全县大型文艺活动、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开展全区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县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 ”和“双百方针 ” 以及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具体负责全县文化的建设与完善,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等业余文艺队伍;为我县文化事业培养大量优秀后备人才;
3、具体负责各乡镇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进行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及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排演、组织等活动;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务文化生活;
4、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文化馆基本情况
本文化馆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非遗股,书画股,文学股,音舞戏曲股,培训股。
本文化馆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员39 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1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22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文化馆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文化馆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文化馆2022年度收入总计626.9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减少 265.71 万元,下降100 %;本年收入合计 626.92万元,较2021年增加130.17 万元,增长26.2 %,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的文化活动项目变多,上级转移拨付了活动的资金,导致了的资金收入的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626.92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文化馆2022年度支出总计 626.9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626.92万元,较2021年增加130.17 万元,增长26.2 %,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减少 265.71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无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19.03万元,占 82.8 %;项目支出 107.89 万元,占 17.2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文化馆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77.65万元,决算数为62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74万元,决算数为5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了多种非遗文化项目支出,文化活动和非遗项目活动费用支出显著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6.78万元,决算数为 4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资金包括了后期可能增加人员的资金,所以有预算结余。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5万元,决算数为3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5 %,主要原因是后期增加了人数,年初未预算后期增加人员的医保支出,所以后期增加了医保指标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9万元,决算数为3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 %,主要原因是后期增加了人,数年初未预算后期增加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所以后期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指标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文化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26.92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98.34万元,较2021年万元减少7.69,下降1.5%,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原因是因为2022年度压减了工资福利的支出,同时减少了福利等补贴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1万元,较2021年增加86.27万元,增长268.5 %,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内文化活动增加,文化活动购买服装道具的商品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7万元,较2021年减少27.25万元,下降72.76 %,主要原因是:此年度内有遗属去世,所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文化馆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10万元,决算数为 0.1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 %,决算数较2021年下降0.34 万元,下降77.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活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无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0 万元,决算数为 0.1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34 万元,下降77.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活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 批,累计接待 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国内的文化活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文化馆不是行政文化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文化馆,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文化馆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文化馆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是文化流动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文化馆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二)文化馆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 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文化馆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文化馆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文化馆(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