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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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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事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

3.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4.承担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5.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全县国际、国内旅行社资质的初审;

7.指导全县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8.制定文化和旅游规划编制和工作方案,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全力打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提升于都知名度,助推于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文化馆主要职能

1、具体负责全县大型文艺活动、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开展全区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县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及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具体负责全县文化的建设与完善,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等业余文艺队伍;为我县文化事业培养大量优秀后备人才;

3、具体负责各乡镇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进行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及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排演、组织等活动;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务文化生活;

4、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三)图书馆主要职能

(一)负责图书的采购、验收、分类、编目、加工等文献流通前的准备工作,做好电子文献服务前的加工工作;

(二)负责馆藏图书资源的日常借阅服务,以及图书的修补等基础性工作;

(三)根据不同的读者群,分别提供书刊阅览服务,以及负责报刊的验收、加工、上架等工作;

(四)为读者提供网上阅读、电子阅览、数字图书阅览等日常服务,以及对全馆计算机等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五)对基层图书室以及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进行业务技术指导与管理;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广新旅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三个,包括: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于都县文化馆、于都县图书馆。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53人,其中在职人员98人,离休人员6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49人。

第二部分于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0398.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减少1381.32万元,减少100%;本年收入合计30398.86万元,较2021增加2619.65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资金、兰花小镇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增加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0385.75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13.11万元,占0.0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30398.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398.86万元,较2021年增加1238.3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资金、兰花小镇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增加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无变化,主要原因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94.44万元,占3.93%;项目支出29204.42万元,占96.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1263.16万元,决算数为3038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2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兰花小镇等项目建设资金奖补资金增加、文化宣传费用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7.6758万元,决算数为108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2%,主要原因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兰花小镇等项目建设资金奖补资金增加、文化宣传费用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3.5万元,决算数为337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主要原因是:文化宣传费用增加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万元,决算数为5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0%,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发展支出的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64万元,决算数为9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9%,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的调整和增加。

其他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00万元,决算数为1506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7%,主要原因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资金、兰花小镇项目建设奖补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68.3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52.53万元,较2021年增加155.39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88万元,较2021减少768.39万元,减少96.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3万元,较2021年增加48.38万元,减少77.52%,主要原因是:去年机构改革单位导致支出增加,今年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8万元,决算数为14.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减少9.17万元,减少38.4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8万元,决算数为8.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减少12.35万元,减少59.5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各项费用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4批,累计接待11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万元,决算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增加5.85万元,增长596.94%,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运转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的各项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8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5.97万元,减少96.4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严格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明确分类。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6.7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2.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1.11%。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880.5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旅游宣传推广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免费开放项目”等2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0.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个项目均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评价得分均高于9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旅游宣传推广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免费开放项目”等2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旅游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该项目的开展,宣传了我县的旅游资源,扩大我县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我县旅游文化产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打好“长征文化、时尚之都、富硒产业、体育融合”四大品牌,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景区开发力度,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强化旅游产品宣传营销,全域旅游“破茧成蝶”,“长征”品牌全面打响。

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文化艺术中心维护管理良好,提供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1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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