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二)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与“法轮功”、“邪教”等非法组织进行斗争。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设施。
(八)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监所看管、开展狱侦、深挖犯罪等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呈报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规划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六)落实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全县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建设的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于都县公安局。内设39个职能机构,其中,执法勤务机构8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所24个,合署办公机构2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48人,其中在职人员42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7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9664.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92.99万元,较2019年增加1466.08万元,增长110.6 %;本年收入合计16871.07万元,较2019年增加625.33万元,增长3.8%,属于正常变动范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71.07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9664.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888.61万元,较2019年增加109.75万元,增长0.74%,属于正常变动范围。年末结转和结余4775.452792.99万元,较2019年增加1982.46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葛坳、黄麟、靖石、罗江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资金、天网工程服务费等需结转下年使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935.07万元,占73.44%;项目支出3953.54万元,占26.5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68.95 万元,决算数为1479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6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49.42万元,决算数为1395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6%,主要原因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办案差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相应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01万元,决算数为47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5.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19.95万元,较2019年减少2018.17 万元,减少25.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的奖励工资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74.04万元,较2019年增加3399.75万元,增长388.86%,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专用设备等购置款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32万元,较2019年减少111.5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423.46万元,较2019年减少266.64万元,减少38.64%,主要原因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大型修缮支出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0万元,决算数为72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1%,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328.21 万元,增加82.2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1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4.41万元,下降24.12%。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1次,共计接待人次1688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二是接待用餐大部分安排在本部门食堂就餐,成本大幅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530万元,决算数为52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332.62 万元,增长169.14%。本年决算数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厅统一采购29辆江铃武装巡逻车已入账;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决算数为18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1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2.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4 万元,降低6%,主要原因是:县局倡导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其他用车为于都县看守所使用的运送在押犯人囚车一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9个,共涉及资金47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0.65 %。
组织对“天网工程建设经费”、“公共应急大队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0.7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天网工程建设经费项目预算2270万元,实际支出2244万元,部门预算支出与执行结果的差异金额为2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年末投资额结转下年所致,自评得分92分。公共应急大队经费项目预算710.7万元,实际支出801万元,部门预算支出与执行结果的差异金额为9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应急大队队员增加、场所修缮等,自评得分98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应急大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共应急大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共应急大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0.7万元,执行数为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参与处置突发事件32起;二是参与全国“两会”、全省旅游和发展大会、全国农民丰收节等在内的安保活动65次,出动人次1625余人;三是协助查处违法犯罪31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警力不足导致的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次数不够;二是对应急队员的训练、培训内容不够丰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巡逻防控;二是丰富对应急队员的培训内容和锻炼方式,切实提高应急队员的综合素质。
公共应急大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自评得分98分。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工作任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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