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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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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全县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二)是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三)是依法查处辖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四)是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

(五)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七)是完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宣教科,财务科,秩序科,违法处理中心,信息中心,车管科,事故处理中队,贡江中队,机动中队,银坑中队,黄麟中队,罗坳中队,禾丰中队,岭背中队。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人员8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5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4273.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310.1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4273.48万元,较2021年增加745.43万元,增长21.1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工程款项未拨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239.73万元,占99.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76万元,占0.7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4273.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273.48万元,较2021年减少564.67万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工程款项未完成支付;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812.81万元,占65.82%;项目支出1460.67万元,占34.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96.14万元,决算数为423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5%。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7.16万元,决算数为346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5%,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了2021年度完成的项目工程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15万元,决算数为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填列;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1万元,决算数为5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单位负担部分列入对应科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16万元,决算数为1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0万元,决算数为48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4%,主要原因是经费指标下达时部分列入了公共安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2.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80.96万元,较2021年增加211.06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调入民警8人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6万元,较2021年减少436.06万元,下降66.42%,主要原因是:本年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保障部分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7万元,较2021年减少39.62万元,下降84.68%,主要原因是:本年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保障部分经费。

(四)资本性支出4.22万元,较2021年减少113.37万元,下降96.41%,主要原因是:本年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保障部分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25.5万元,决算数为106.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85.12%,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29.51万元,增长27.6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1.5万元,决算数为0.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3.5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3.02万元,下降88.0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交叉检查及业务交流次数变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交叉检查及业务交流次数变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1批,累计接待9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交警交叉支付检查与上级指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41.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1.0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旧不能使用,紧急更换部分执勤执法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旧不能使用,紧急更换部分执勤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14万元,决算数为65.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7.3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8.51万元,下降11.52 %,主要原因是因资金短缺,年内车辆修理费未完成支付,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资金短缺,年内车辆修理费未完成支付。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9.43万元,降低70.98 %,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部门预算经费来源于政府性基金收入,本年通过项目支出支付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造成统计口径与上年不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7.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1.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1.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3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 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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