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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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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额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包括行政人员23人、全额事业16人;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部门决算表

 

 

 

 

 

 

 

 

 

 

 

 

 

部分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065.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00.65万元,较上年增长14.49 %;本年收入合计7864.78万元,较上年增长96.22%,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返企业的扶持资金列入我单位的收入。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7876.44万元,较上年增长88.29 %,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返企业的扶持资金列入我单位的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88.99万元,较上年下降5.8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6.41万元,决算数为787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09%,主要原因是财政返企业的扶持资金和信息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18.91 万元,决算数为 86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8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99.01 万元,较上年增长37.47%;商品和服务支出204.2万元,较上年下降55.7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5.61万元,较上年下降30.51 %

四、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 年下降59.2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9.35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9.3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45.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政府信息网”等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8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我局通过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找出了项目管理过程中影响有效目标实现的一些缺陷和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项目绩效管理的经验,对于以后相似项目的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安排以后资金预算,考核项目管理效果也将起到一定作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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