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具体实施落实全县三年主攻工业;推进我县服装产业集群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工业主要经济指标调度,企业上规模调度;工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业项目开发、包装、招商;企业技改服务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企业上市推进工作;新型墙材推广、工业节能、电力等督查与执法;建材、有色、电力等行业发展指导协调与安全生产监管;矿产品查验工作;企业下岗职工信访维稳工作;“政务网乡乡通”工程通信运营维护,政府信息网运营维护,政府门户网站技术支持,OA系统、政务服务网、县中心机房建设与维护;电子商务发展,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编制单位1个,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业管理股、投资科技股、经济运行股、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含节能监察与综合执法)股。编制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额事业编制13人。在职人数39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全额事业17人,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25.73万元,较上年增加16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25.7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7.9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0.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万元;项目支出22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656.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5.7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6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5万元,具体为基本支出33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5万元;项目支出22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35万元,增加15.1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资金227.8万元,其中: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10个,涉及资金227.8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了中央的八项规定。
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机关服务:指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后勤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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