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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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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工信局主要职责是对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具体实施落实全县工业倍增升级行动;工业企业跟踪服务;工业项目开发、包装以及专项申报;推动工业重点项目落地投产;推进我县工业产业集群工作;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工业企业入规入统;企业技改服务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招商引资任务;新型墙材推广和工业节能等督查与执法;建材、有色等行业发展指导协调与安全生产监管;原下属国有、大集体改制企业下岗职工信访维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设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于都县经济监测分析中心)和1个二类参公单位(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单位内设机构情况:编制人数小计5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4人,参公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共计3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5人,行政在职人数14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9人,参公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数小计56人,遗属人数12人。

第二部分于都县工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工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65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8.14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3.14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工信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65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8.1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3万元;项目支出3185.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3.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助3,040.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4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4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3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对企业补助3,0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于都县工信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63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3.1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3万元;项目支出317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8.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助3,040.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27.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3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对企业补助30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于都县工信局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80万元,支出预算为2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8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费预算14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55万元,下降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拨付创业培训工作经费,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经费,改制企业综合维稳工作经费、企业家联合会工作经费、原银坑副食品厂遗属补助、原东方红水泥厂改制企业人员交通费、书报费、抚恤金、工信服务与执法经费及矿产品查验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资金

3)实施主体: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实施方案:列入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常工作经费方案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108万元

7)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资金拨付完成率≥95%

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合格率≥95%

成本指标:工作经费=108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架起政府和企业沟通的桥梁,建立银企对接平台持续发挥作用;扶持矿产品贸易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企业下岗人员的稳定;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率≥80%

2.春节走访慰问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春节走访慰问资金(用于省、市、县领导春节走访困难企业资金)

2)立项依据: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资金

3)实施主体: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实施方案:列入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常工作经费方案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1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资金拨付完成率≥95%

质量指标:资金拨付合格率≥95%

成本指标:春节走访慰问资金=1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满意度指标:企业满意率≥80%

二、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于都县工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7.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17.95万元,比上年减少10.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部门取消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部门取消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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