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医保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医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医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于都县医疗保障局。内设2个股室: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检查稽核股);所属事业单位一个(于都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年末其他人员19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73.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7.85万元,较2018年减少250.57万元,下降16.44%;本年收入合计1235.41万元,较2018年减少127.59万元,下降9.3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35.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273.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50.66万元,较2018年减少235.33万元,下降15.8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22.6万元,较2018年减少15.25万元,下降40.2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严格控制各项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17.34万元,占65%;项目支出433.31万元,占3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2.8万元,决算数为125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2.8万元,决算数为148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0.13万元,较2018年增加78.6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增加及上调、局临聘人员和乡镇医保所临聘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9万元,较2018年增加50.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大对行业扶贫督查力度和扶贫挂点村扶贫力度;二是成立医务稽核大队,对全县两点医疗机构稽核检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8万元,较2018年减少13.52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2.34万元,较2018年增加2.16万元,增长12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成立了医保医务稽核大队,需要购置专用设备执法记录仪。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9万元,决算数为1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09万元,下降17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9万元,决算数为1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09 万元,下降1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 费用支出。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共计接待151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元,降低8.3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200万元。
组织对“社保管理机构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保管理机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保管理机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我县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基金征缴任务再创新高,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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