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核定编制总数为50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35名。截止至2020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9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54.08万元,较上年增加337.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7.65万元,较上年增加178.37%,上年结转1046.4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6.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54.08万元,较上年增加337.39%。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7.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1346.4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万元,项目支出 1346.4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7.65万元,比去年增加178.37%。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47.77万元。比上年增加460.49万元,增长527.6%。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7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4.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本级无车辆,各分局资产正在上收。2021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资金12322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2.55万元,比上年增加35.37万元,增长17.10%。其中:
公务接待费235.95万元,比上年增加4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统筹,各县(市、区)分局人员经费正在上收,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各分局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比上年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统筹,部分分局仍保留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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