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是主管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单位主要经济职能: 统筹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参与、协调教师工资发放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各项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归口管理境外、县外对本县的教育、科技、体育援助、贷款、合作项目的执行,管理中央、省、市对转移支付的各项教育科技体育经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内设下属共12个机构:党政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监察审计股、综治安全办公室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管理股、社会力量办学和幼儿教育管理股、教育督导室、科技发展计划股、科技成果市场股、体育艺术股。
编制人数小计19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9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7人。实有人数共计11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7人,行政在职人数13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4人。退休人数小计116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3651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1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59.82万元;事业收入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0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4.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3651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4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7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2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31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04.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0万元,资本性支出5105.9万元,其他支出65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233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92.1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9.69万元;其他支出191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21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8.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2.61万元;资本性支出51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83.87万元;其他支出6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331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59.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7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39.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2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31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04.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913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9.69万元;其他支出191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21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8.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2.61万元;资本性支出51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83.87万元;其他支出6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1910万元总额,其中体育中心运营经费1590万元,体彩公益金32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54.2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 41.58 万元,下降 43.4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政府采购 3935.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83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教师培训项目情况说明
1.教师培训项目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县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会议纪要摘要》第(85)期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赣教督导[2022]1号)
3)实施主体: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4)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于都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7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725万元
数量指标:培训人数10000人次
质量指标:教师满意度≥90%
成本指标:72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投诉率≤5%
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90%
二、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7.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单位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等。
公务接待费47.6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于都县教师进修学校和体育局撤并到教科体局,公务接待的预算加上了并入进来单位的预算数但总体公务接待预算也根据上级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要求,缩减了预算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单位取消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单位取消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中反映。
(九)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中反映。
(十)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中反映。
(十二)教师进修: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十三)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的方面的支出。
(十四)群众体育: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体活动方面的支出。
(十五)其他体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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