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不断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质量。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共有预算单位113个,包括:于都县葛坳初级中学、于都县段屋初级中学、于都县第六小学、 于都县梓山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水南小学、于都县利村乡中心小学、于都县小溪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马安初级中学、于都县铁山垅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黄麟初级中学、于都县新陂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罗江初级中学、于都县银坑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上欧中小学、于都县时代新城幼儿园、江西省于都中学、于都县新陂初级中学、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于都县示范幼儿园、于都县马安乡中心小学、于都县九章路小学、于都县盘古山初级中学、于都县第七中学、于都县银坑镇中心小学、于都县车溪乡中心小学、于都县沙心乡中小学、于都县贡江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丰田初级中学、于都县祁禄山初级中学、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于都县罗江乡中心小学、于都县天成名都幼儿园、于都县车溪初级中学、于都县黄麟中心小学、于都县禾丰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黄麟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岭背镇中心小学、于都县大塘初级中学、于都县贡江镇古田初中、于都县罗江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黄田初级中学、于都县于阳初级中学、于都县特殊教育学校、于都县禾丰中学、于都县新长征中学、于都县靖石初级中学、于都县雩山中小学、于都县新陂乡中心小学、于都县水头中学、于都县长征源红军小学、于都县步前初级中学、于都县靖石乡靖石中心小学、于都县高龙中小学、于都县三门中学、于都县金海湾幼儿园、于都县小溪初级中学、于都县利村中学、于都县祁禄山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罗坳镇中心小学、于都县小溪中心小学、于都县罗坳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段屋乡中心小学、于都县新天地幼儿园、于都县仙下乡中心小学、于都县桥头乡中心小学、于都县宽田中学、于都县桥头初级中学、于都县马安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利村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第三小学、于都县岭背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胜利学校、于都县葛坳乡中心小学、于都县固院初级中学、于都县禾溪初级中学、于都县芦山小学、江西省于都中学、于都县思源幼儿园、于都县盘古山镇中心小学、于都县仙下职业高中、于都县实验小学、于都县宽田乡中心小学、于都县贡江镇中心小学、于都县沙心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翡翠湾幼儿园、于都县第二中学、于都县段屋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站前小学、于都县汾坑初级中学、于都县思源实验学校、于都县铁山垅中心小学、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于都县祁禄山镇中心小学、于都县盘古山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宽田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梓山中学、于都县禾丰镇中心小学、于都县九章路幼儿园、于都县曲洋初级中学、于都县尧口初级中学、于都县靖石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车溪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阳明学校、于都县时代华府幼儿园、于都县枫叶幼儿园、于都县仙下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新蕾幼儿园、于都县葛坳镇中心幼儿园、于都县梓山镇梓山中心小学、于都县明德小学、于都县桥头乡中心幼儿园、于都县乱石初级中学、于都县城关小学。
编制人数小计117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1710人。实有人数共计1160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603人,行政在职人数25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578人。离休人数小计2人,退休人数小计3161人,退职人员7人,遗属人数919人。在校学生207457人,其中:学前幼儿人数34388人,小学生人数88698人,初中生人数48683人,高中生人数27215人,中职8199人,特校274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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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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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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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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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合计 |
240,09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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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82,434.21 |
其他经费 |
57,66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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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合计 |
240,09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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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本支出 |
149,672.01 |
项目支出 |
90,42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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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执行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监督管理好全县的教育教学工作,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和有关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好政府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等中心工作。推动教育项目的建设工作。 目标2:指导好全县科技部门、科研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各类科技园区的相关业务工作;做好星火计划、成果推广、重点新产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等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工作。 目标1:执行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监督管理好全县的教育教学工作,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和有关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好政府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等中心工作。推动教育项目的建设工作。 目标2:指导好全县科技部门、科研单位、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各类科技园区的相关业务工作;做好星火计划、成果推广、重点新产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等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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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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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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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产出指标 |
全年预算安排项目数量 |
4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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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财政供养人员数 |
1148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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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总额 |
149584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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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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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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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达标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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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半年预算执行进度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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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完成进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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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执行进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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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公用经费总额控制 |
降低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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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内实有职工人均基本支出 |
降低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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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资金 |
提高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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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教师待遇 |
增加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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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全体教师学生素养 |
提高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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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教育办学条件 |
提高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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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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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满意度 |
≥95% |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24009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5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43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20.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42486.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12.285万元;事业收入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21.23万元;其他收入14,492.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6.197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24009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50.0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9672.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65.3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052.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4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5.73万元,资本性支出218.91万元;项目支出9042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15.3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1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54.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66.50万元,资本性支出6471.0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9113.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9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50.03 万元;教育支出211425.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6.41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98.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2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1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5.5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2.9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910.23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54万元,较上年增加1654万元;其他支出1910万元,较上年增加15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1603.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7.2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99.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5.4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2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41 万元;资本性支出6689.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09.39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91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04.7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8243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20.71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9,672.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65.3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052.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4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5.73万元,资本性支出218.91万元;项目支出3276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86.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59.3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0万元,资本性支出5205.90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719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434.2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20.71 万元;教育支出153763.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4.27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98.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28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54万元,较上年增加16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10.6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5.5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8.9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2.9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7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910.23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0960.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94.4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4.2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35.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25.7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1.25 万元;资本性支出5424.8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72.24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7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3.73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1910万元,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910万元,较上年增加191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于都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2,244.99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1522.23 万元,增长14.2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1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7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27.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高三教师营养费
1)项目概述 实施高三年级任课教师每人每年1600元营养津贴制度,其中县财政负担1000元/人·年,学校自行负担600元/人·年。
2)立项依据:于发[2013]10号。
3)实施主体: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4)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8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85万元。
二、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于都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8.1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71.19万元,比上年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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