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高龙中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高龙中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高龙中小学概况
一、于都县高龙中小学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2、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3、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设立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教导处、总务处、电教室、少先队团委等部门。
编制人数小计6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3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8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9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2人,差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遗属人数6人。
在校学生1012人,其中:学前幼儿人数137人,小学生人数496人,初中生人数379人,高中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526.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0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他收入3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52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0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3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37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9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4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15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0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3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22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00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4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
(九)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2024年学校其他收入。
1、项目概述:2024年学校其他收入包括:课后延时,研学旅行、食堂收入等。
2、立项依据:《于都县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经费开支办法》、《于发改字【2020】239号(关于于都县中小学课后延时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3、实施主体:于都县高龙中小学
4、实施方案:《于都县于高龙中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370万元。
7、项目年度绩效目标:(1)、学校其他收入资金按时到位。(2)规范使用学校其他收入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3)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2024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于都县高龙中小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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