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是由财政补助全额拨款的事业单
位,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实施义务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指导本学区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负责本学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参与管理校本级教育经费和上级对本校的教育拨 款。负责统计和监测本校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汇总上报本学区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指导、管理本学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本学区学前、中小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学校维护稳定工作。
(六)指导本学区学前、 中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在职责范围内,主管本学区教师工作;
(八)指导、管理本学区教育督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内设 6 个股室,包括:办公
室、教导处、 电教处、党工会、少先队、总务处等部门。
编制人数小计54人,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4人。实有人数共计6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0人。退休人数小计 12人,退职人员 0 人, 遗属人数 6人。在校学生735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1158.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7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3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支出预算总额为1158.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7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9.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103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9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4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0万元; 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7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73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5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无 。
(九)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2024年学校其他收入
1.项目概述: 2024年学校其他收入主要包括课后延时、研学活动等。
2.立项依据:《于都县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经费开支办法》、《于发改字[2020]239号(关于于都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3.实施主体: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
4.实施方案:于教科体字[2020]282号(关于印发《于都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300万元
7.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学校其他收入资金按时到位。(2)、规范使用学校其他收入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3)、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2024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于都县平安初级中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本部门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等。)
公务接待费0.8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部门取消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或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部门取消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或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本年度无购车计划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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