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上欧中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上欧中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上欧中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上欧中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上欧中小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于都县上欧中小学是由财政补助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三)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五)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师生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于都县上欧中小学内设机构情况:内含总务处、校务办、政教处、教导处、团委、电教等机构。
编制人数小计12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3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12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2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
在校学生3068人,其中:学前幼儿人数0人,小学生人数1418人,初中生人数1650人,高中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上欧中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上欧中小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上欧中小学收入预算总额为272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7.3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他收入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0万。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上欧中小学支出预算总额为272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增加1037.3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0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5.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7.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2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1.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9.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49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3.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1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5.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资本性支出9.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于都县上欧中小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77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7.3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0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5.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7.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9.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54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3.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24.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1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5.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资本性支出9.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7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于都县上欧中小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于都县上欧中小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于都县上欧中小学政府采购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为缩减开支,按实际需求调整。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本单位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1.2024年学校其他收入
1)项目概述:学校相关课后延时等费用
2)立项依据:课后延时文件等方案
3)实施主体:于都县上欧中小学
4)实施方案:于教科体字【2020]282号(关于印发《于都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950万
7)项目年度绩效目标;100%保障学校课后延时、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正常开展。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于都县上欧中小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本单位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等。
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学校,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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