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重点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重点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重点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县政府(于府办发[2010]132号)文件规定,于都县重点办主要职责是: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调度和服务;赣龙铁路扩能工程和宁安高速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协调服务;受县政府和县发改委委托拟定县政府确定为全县重点工程(水利,能源,交通,环境保护,社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组织县政府确定的由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实施的重大项目的前期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指导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组开展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的业务培训,协助乡(镇)、村、组研究、制订和落实移民安置工作方案、土地调整方案及资金分配方案;监督和检查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受县政府指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进展、资金使用情况;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发改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为于都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于都县重点办编制数 15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数14人,包括全额事业拨款1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21.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5.61万元,较2017年减少 71.38万元,下降56.21%;本年收入合计566.11万元,较2017年增加296.87万元,增长52.44%,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5人,增加了工资薪金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66.11万元,占91.0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621.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89.69万元,较2017年增加 249.06万元,增长66.83%,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 5 人,增加了工资薪金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等。年末结转和结余32.03万元,较2017减少 23.58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89.6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18万元,决算数为58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18万元,决算数为58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9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预算编制后增加在职人员5人,增加了工资薪金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等。二是下拨兴泉铁路沿线乡(镇)、村2016、2017年兴泉铁路工作经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6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6.48万元,较2017年增加48.93万元,增长31.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编制后增加在职人员5人,增加了工资薪金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84.01万元,较2017年增加41.59万元,增加2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编制后增加在职人员5人,增加了办公经费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万元,较2017年增加204.89万元,增长113.2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下拨兴泉铁路沿线乡(镇)、村2016、2017年兴泉铁路工作经费。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7.21万元,较2017年减少9.46万元下降54.96%,主要原因是:公车做了报废处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6万元,决算数为27.7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9.57 万元,增长52.6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6万元,决算数为18.56万元,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国内接待人员数量1800个,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37万元,增长2.0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任务增加,施工单位和乡镇协调工作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 万元,决算数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9.2万元,增长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工作任务重,车辆维护费和燃料费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主要原因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组织对2017年度重点项目大督查项目等 1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共组织对“重点项目大督查工作经费”等 1 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0 万元。其中,对“重点项目大督查工作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优良。
组织对重点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重点办整体支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优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重点项目大督查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点项目大督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产出和效果:1.改建结合,公路设施通达通畅。2.点线结合,电力设施提质升级。3.路地结合,铁路项目稳步推进。4.新传结合,能源项目有新跨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资金缺口大。2.征迁遇到阻力较多。一是杆线迁移涉及部门多,尤其是军事光缆问题协调解决难度大,过程长,对工程进展产生较大影响。二是部分征迁群众对项目建设不支持,提出房屋、土地及青苗补偿往往与国家补偿标准相差甚远,盲目维权情况屡见不鲜。3.项目建设进展不平衡。下一步改进措施:1.早定盘子。从早谋划,力争在元月底以前定2019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项目盘子。2.做实前期。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存在的问题,按照“行业谁主管、项目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项目按节点计划扎实有序推进。3.狠抓推进。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继续实行“六个一”机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对已开工项目围绕倒计时工作目标,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确保如期完工。
重点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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