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收费标准
项 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文号 |
备注 |
户口迁移证 |
张 |
免费 (但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6元/张) |
赣价费字〔1992〕201号、财综[2012]97号 |
国家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户口簿》取消收费,但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户口准迁证 |
张 |
免费 (但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6元/张) |
赣价费字〔1992〕201号、财综[2012]97号 |
|
户口簿 |
本 |
免费 (但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5元/本) |
赣价费字〔2002〕46号、财综[2012]97号 |
|
临时身份证 |
张 |
10元/张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
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
张 |
20元/张(其中,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公治明发〔2018〕122号《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
张 |
40元/张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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