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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社保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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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积极推进全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法规文件、部门计划、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社保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9条,其中政府公开信息516条,政务事项公开76条,公开宣传栏宣传信息56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累计公开信息120,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原创工作动态信息报道26篇2023年累计发放社保政策解读宣传单20余万份,累计发送政务短信8余万条。

(二)认真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断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受理网络问政1条.

(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社保中心面向广大参保人员,在办公区域设立政务公开栏,在窗口设立政策咨询点和业务指南查阅点等,大力推广微信公众号,创办微信视频号,积极通过于都电视台、于都融媒APP、“于都发布”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社保知识等信息。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社保中心坚持将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在工作中不断健全“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的工作机制,年初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由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积极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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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改进。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时效性不强,偶尔会有信息公开滞后的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数量和质量,积极采取多元化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加强信息的审核把关,提高主动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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