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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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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内容,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预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现我局设有信息公开机构1个,有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干部2名。截至12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府各类工作信息217条。

  1、进一步推行环境行政审批公开。我局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逐步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认真落实“五制”,即: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2、及时公布环境信息。我局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为让群众更加了解县内环境状况,定期公开县城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农村饮用水、城区环境空气和城区功能区噪声情况。

  3、进一步加强环保法规和环境管理政务动态信息的公开。 我局在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报送重点工作信息;在本局网站上公开最新国家政策环境和地方性环保法规,及时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

  今年,我局在“六五”环境日发放环保宣传册页1200余份,制作电子屏、宣传横幅160余条,制作展板35块,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信息380余条。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在广场公园发放环保宣传资料400余册,提高了公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4、妥善处理群众环境投诉。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24小时环保投诉电话12369,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截止201812月底,受理12369投诉、群众来信来访、上级批办件等300余件。受理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5、履行财务公开。我局在局网站上公开《于都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电子邮件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我局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工作事项。当年未收到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2018年,我局加大各项政务工作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环保审批全部网上运行,全部环评审批信息在局网站公示专栏发布,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流程、服务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定期发布全县集中式水源地水质月报、年度环境质量公报等环境信息。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进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形成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效率。推进环保部门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强化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环保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