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372条。政府信息公示内容涉及市监动态、政策法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信息、处罚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局办公室发挥牵头汇总作用,及时督促机关股室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要求由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更加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每周定期更新动态,确保及时准备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按照相应工作职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信息的整理、上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各股室年度综合考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5

行政强制

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8

0

0

1

19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政务动态方面存在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格、措辞不严谨等现象,政策法规解读存在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等现象;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还不够,导致出现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