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于都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都县民政局立足本职,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坚持积极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实现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2023年度我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同时进行保密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舆情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在扎实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监管,2023年,把“于都民政”微信公众号作为新媒体阵地,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相关业务知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便捷互动功能,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质量,认真对照目录规范、公开更新预警提示以及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及时组织相关股室收集相关信息,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栏目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个别工作信息不能及时收集上报;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内容质量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标准,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聚焦重点,提升政务公开的有效性。把握民政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尤其是群众关心的事项,做到主动回应,用群众易于理解的语言加强政策解读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