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于都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于都县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797-6339966。
一﹑概述
2017年,于都县财政局在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公开程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发布、解读、回应机制,以更加强有力的措施,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局机关各股室(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年度绩效考核,各机关股室和财政所每年需报送24条政务信息至局办公室,再由局办公室审核公开。
(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县级部署,细化了我局政务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落实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提出政务公开申请的责任,明确了相关办理程序,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信息作为突破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了我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
(四)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834条,其中:主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信息、部门预算信息、“三公”经费支出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等相关信息。
(二) 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方式
在“于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和财政局网站上公开。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局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将局各股室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人员去向及全局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局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虽然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于都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主动接受县政府的指导,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信息公开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三是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及时反馈结果,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贯彻和落实。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