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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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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于都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财政预决算、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减税降费、“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五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本级政府预决算。各部门(单位)在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根据中央、省级文件精神,对取消或变更的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更新,并在网站进行了公示。政府采购方面,依法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我局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均按规定予以公告。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公开方面,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县本级政府债务情况、债券发行情况、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各环节流转程序,明确办理时限、答复要求等。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于都县财政局在于都县政务信息网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留言互动栏目,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惑,网民留言均得到有效回复。在公众号平台开设财政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发布最新财政政策为群众普及财政知识并答疑解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每周检查栏目更新情况,每日巡查网民网络问政平台、依申请公开、微信公众号留言情况,不定期清理敏感信息内容;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发布;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网民互动回应;受理网民在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的咨询、投诉及建议并及时答复;积极回应微信公众号网民留言问题。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于都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9日召开局重点工作部署会,听取了《于都县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布置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针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进行梳理和总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不断加强信息的透明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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