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黄麟乡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黄麟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黄麟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17年度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麟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邮编:342314电话:6351110)。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7年乡政府更加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1、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乡纪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站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该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及时召开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会议,并根据《条例》《于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等,详细规定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和保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的效能考核中。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把对《条例》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计划,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材料60份。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认真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学习,进一步学习了解了《条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1、将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极大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便于居民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信息内容检索功能强,实现了多级、深层次的检索,极大方便居民准确、快速搜索所要的信息;网上申请方便,能够及时得知申请是否成功。该做法较准确地把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原则。

2、政府信息公开栏建设。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对2006年以来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截至2017年12月30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2条,其中2017年公开政府信息1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概况类信息61条,法规文件性文件类信息137条,发展规划类信息5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842条,人事类信息50条,公共服务类信息1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政府通告、宣传栏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1、互联网 市民通过黄麟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我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主检索功能。

2、政府通知 通过乡政府公开的重要行政通知,乡政府规章和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

3、其它渠道 通过设立在各社区公开栏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通了“政府热线”电话(6351110)。全乡共接受群众咨询800多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00多人次,电话咨询200多人次。 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惠农政策、民生工程、新农合、新农保和计划生育、准生证办理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乡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重视不够,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对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与《条例》要求有很大差距,主要反映在公开的内容以及应公开和及时公开上存在很多问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时效性都不足。

2、渠道较为单一,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深化。需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阅、了解的渠道和形式。

3、机制初步建立,还需加强常态化管理。从目前部门和单位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机构、人员、工作制度建立上都存在许多不足,导致本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有时无,时断时续,不能持续有效地正常开展。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要加强国务院《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大对部门和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引导部门和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地轨道。

2、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在对部门和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上要加大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督促部门和单位建立和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

3、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要结合本地实际、结合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和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建立固定的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