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字〔2023〕8号
关于印发《桥头乡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相关单位:
现将《桥头乡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桥头乡委员会 桥头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2 日
桥头乡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乡各行政村、圩镇单位及各业务负责站、所
二、考核内容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点是刑法、行政处罚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等的贯彻实施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对象建立档案,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资料,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二)组织抽查。根据实际需要,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资料等方式进行,了解各考核对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三)自查自评。2023年2月28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核实情况。2023年9月15日前,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检查、网上核查等方法核实各考核对象报送的相关资料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五)确定结果。2023年12月31日前,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予以公开,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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