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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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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3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937号)等文件及县委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62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办理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回复网络问政信息2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专人管理、发布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运转比较顺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抓实。二是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商务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四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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