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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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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充分发挥于都县政府网站这个载体,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并完善了工作动态、财经信息、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发布信息613条,丰富了栏目内容。我局信息公开数量每月完成任务,有效确保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转。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回复意见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确保了依申请公开答复件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2023年,县住建局通过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办理完成6件,按时办结率100%,没有出现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被纠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长征源于都APP”等政务新媒体,通过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的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增加了政策解读信息,便于读者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认真自查,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不够统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需进一步加强,要继续在人员培训等方面下功夫。三是在为民办事,尤其把政务服务网上办事系统真正用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不断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并对公开内容进行优化,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住建领域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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