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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卫健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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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卫健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于都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编制于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于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于都县振兴大道1533号6、7、8楼办公区,邮编:342300电话:0797-62323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于都县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公开内容不断拓展,公开形式更加规范,公开制度得到了较好执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有关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委在“于都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430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或更新。

2.区、县网络问政情况:2023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回复网络问政信息2条,均已按时办理完成。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要求,县卫健委遵从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

4.平台建设:县卫健委信息公开统一在于都政务网公开(http://www.yudu.gov.cn),设有本级政府部门介绍、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四个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部门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信息;2、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工作计划;4、工作动态、突发公共事件;5、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表彰奖励;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程序、期限;8、本部门有关工作办理指南;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5.监督保障:县卫健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在信息产生1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信息及时更新。认真落实《条例》第3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7个方面的内容,公开我委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依法申请公开我委政务信息。按照股室或下属单位产生信息、委分管领导初审、委主要负责人终审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时效性和新颖性不强。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和实效;二是强化工作管理。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增强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群众监督等方式,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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