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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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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运行平稳高效,安全有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确保了工作顺利推进。一年来,我局及时更新目录内容,202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143条。

二是狠抓信息质量。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办证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三是强化便民利民。紧密结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突出实用性、互动性,广推各项公安便民措施,使广大网民能够更加便捷地查阅公安业务的办事流程。通过“于都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直播报道,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法,省公安厅统一推出了“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APP,群众可在平台查询、办理业务,实现办理户籍业务少跑腿、少路费、少排队和网上办、马上办、规范办。

四是加强绩效考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内容,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实行月、季度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局属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各警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快。存在一定滞后性,内容还不够完整,行政执法和处罚类信息要视情依规定公开。

(二)改进情况:

一是着力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各警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常态化的位置,作为本单位依法履职的主要内容来抓。

二是强化信息维护将政务公开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明确各警种部门公开职责,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于都县公安局

2022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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