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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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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于都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发布《于都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于都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不断加强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7条。其中,通过于都县公安局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74条,通过于都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87条,通过于都公安抖音号公开信息236条。受理网络问政2项,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办理、事事有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全年修改敏感字、错别字10余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不断规范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快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坚持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并重的思路,严肃纪律,强化调度,不断提升政民互动的质量和水平。我局把“于都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作为新媒体阵地,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预警防范知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便捷互动功能,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把修订后的《条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编辑发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坚持做到“三同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主动接受县政府信息中心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领导,及时整改检测出的问题,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20

行政强制

15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县公安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存在发布时间节点滞后的情况。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解读方式单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等形式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同时做好网站错别字、断链错链排查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于都县公安局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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