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水利局
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于都县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进行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于都县水利局人秘股联系(地址:于都县长征大道6号,邮编:342300;联系电话:6233745)。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将2018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工作透明度、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办公室承担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的编制、上传等工作。二是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根据《条例》要求,制定了多项保障制度,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组织领导、监督考核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二)扩大公开范围,增强水利工作的透明度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水利部门实际,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从最初的水利业务工作信息、政策法规逐步扩大到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全部业务。在公开种类上,从办事公开逐步扩大到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一律按照“五公开一明确”,即“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的要求,全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做好水利网站的维护运行。通过网站及时上传水利动态、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党建文明等方面的信息。二是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布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等五大部分,明确了局机关主动公开的范围。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局制定了信息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各股室每月信息报送不得低于6条,并由局考核组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在全局通报,年终根据信息报送量和采用量进行评比,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股室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造成不利影响的,予以批评教育,于都县水利局2018年共在省级、市级、县级各类宣传平台完成信息发表156余条次,有效提升了水利局外在形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6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类别情况
政务动态338条,公告公示3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于都县水利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我局虽然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认真学习《条例》,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