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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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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2022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烈士纪念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烈士纪念馆是主管烈士褒扬工作的,隶属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二级事业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职责是:收集整理革命烈士遗物,褒扬革命烈士先进事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烈士纪念馆编制数16人,根据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有5个股室,分别有综合办公室、展览宣传股、信息研究股、资料征集股、后勤保卫股,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6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于都县烈士纪念馆2022年部门预算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于都县烈士纪念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于都县烈士纪念馆收入预算总额为626.5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02.0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06.5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482.02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2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于都县烈士纪念馆支出预算总额为626.59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502.0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7.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1.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1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611.46万元,较上年增加52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万元,较上年增加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1.82万元,较上年增加1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2.27万元,较上年增加505.36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其他支出11.5万元,较上年增加1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于都县烈士纪念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6.5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82.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46万元,较上年增加47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万元,较上年增加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3万元,上年增加1.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7.79万元,较上年增加13.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8.8万元较上年增加46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1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于都县烈士纪念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3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了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烈士纪念馆维护费

1)项目概述:褒扬烈士,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

2)立项依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办法》

3)实施主体:于都县烈士纪念馆执行。

4)实施方案:每年对中小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宣传烈士先进事迹,并做好烈士纪念馆的基本维护和管理。

5)实施周期:每年

6)年度预算安排:定期和不定期的下乡宣传烈士的先进事迹,总预算每年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1:每年接待参观人员10万人次。

目标2:观众满意度85%以上。

目标3:烈士纪念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县烈士纪念馆提升改造经费

1)项目概述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提升馆内基础设施,更好的直观感受红色文化,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立项依据烈士纪念馆改建[2021]第486号文件

3)实施主体于都县烈士纪念馆执行。

4)实施方案按照文件要求对馆内进行提升改造。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7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1: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验收合格率95%以上

目标2:不断提高公众对红色文化的知晓率。

目标3: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于都县烈士纪念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兄弟单位及乡镇相关部门来馆查询资料人员较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革命烈士纪念馆:烈士纪馆是担负着收集、整理、陈列烈士史料、遗物、宣传褒扬革命烈士丰功伟绩,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瞻仰场所。

烈士褒扬:对为保卫国家、民族和社会利益而牺牲的人员所进行的纪念活动,泛指为正义事业死难的人进行的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以教育、鼓舞和激励社会全体成员发扬献身精神的一种政治社会行为。


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2022年预算表
2022年纪念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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