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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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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10、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内设机构6个,其中:办公室、秘书股、拥军优抚股、思想政治和维护权益、移交安置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本部门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财政拨款19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军队离退休干部5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245.74万元,较上年增加962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1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7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31.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1.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245.7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5.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7.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10070.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11.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24.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8.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5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2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4.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91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77.14万元具体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5.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7.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8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11.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7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1.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28.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77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08万元,增长35.44  %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50.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36.8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资金10070.27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9215.87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

1)项目概述: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一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

3)实施主体: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9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壹,投入950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退役士兵货币化安置经费项目(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1)项目概述: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赣府厅字[201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34.9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事关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顺利实施,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上报、补助经费测算以及具体发放工作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

公务接待费15.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县委县政府“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控制公务接待”的文件要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

第三部分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抚恤  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义务兵优待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二)退役安置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三)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反映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四)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41500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9,914.4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068.2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914.47

卫生健康支出

166.50

    专项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0.9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0.00

    预算内投资收入

0

0.00

二、事业收入

0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9,914.47

本年支出合计

11,245.74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1,331.27

收入总计

11,245.74

支出总计

11,245.74

二、部门收入总表

填报单位:41500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专项收入

预算内投资收入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1,245.74

1,331.27

9,914.47

9,914.4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068.28

1,316.77

9,751.51

9,751.51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36

15.36

15.3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36

15.36

15.36

 08

 抚恤

7,873.37

806.37

7,067.00

7,067.00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30.00

10.00

20.00

20.00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1,896.00

1,896.00

1,896.0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5,947.37

796.37

5,151.00

5,151.00

 09

 退役安置

1,715.10

335.10

1,380.00

1,380.00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130.00

130.00

130.00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

534.94

234.94

300.00

300.00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1,050.16

100.16

950.00

950.00

 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1,464.45

175.30

1,289.15

1,289.15

 2082801

  行政运行

112.35

112.35

112.35

 2082804

  拥军优属

130.84

70.84

60.00

60.00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1,221.26

104.46

1,116.80

1,116.8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66.50

14.50

152.00

152.00

 14

 优抚对象医疗

166.50

14.50

152.00

152.0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66.50

14.50

152.00

152.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96

10.96

10.96

 02

 住房改革支出

10.96

10.96

10.9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96

10.96

10.96

三、部门支出总表

填报单位:41500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

**

1

2

3

4

5

6

合计

11,245.74

1,175.47

10,070.2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068.28

1,164.51

9,903.77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36

15.3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36

15.36

 08

 抚恤

7,873.37

7,873.37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30.00

30.00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1,896.00

1,896.0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5,947.37

5,947.37

 09

 退役安置

1,715.10

1,715.10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130.00

130.00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

534.94

534.94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1,050.16

1,050.16

 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1,464.45

1,149.15

315.30

  2082801

  行政运行

112.35

112.35

  2082804

  拥军优属

130.84

130.84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1,221.26

1,036.80

184.4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66.50

166.50

 14

 优抚对象医疗

166.50

166.5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66.50

166.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96

10.96

 02

 住房改革支出

10.96

10.9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96

10.9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填报单位:41500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万元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

9,914.47

一、本年支出

9,914.47

9,914.47

0.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914.4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51.51

9,751.51

0.00

  专项收入

卫生健康支出

152.00

152.00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0.96

10.96

0.00

  预算内投资收入

0

0.00

0.00

0.00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收入总计

9,914.47

支出总计

9,914.47

9,914.47

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41500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9,914.47

1,175.47

8,739.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51.51

1,164.51

8,587.00

 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36

15.3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36

15.36

 08

 抚恤

7,067.00

7,067.00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20.00

20.00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1,896.00

1,896.0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5,151.00

5,151.00

 09

 退役安置

1,380.00

1,380.00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130.00

130.00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

300.00

300.00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950.00

950.00

 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1,289.15

1,149.15

140.00

  2082801

  行政运行

112.35

112.35

  2082804

  拥军优属

60.00

60.00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1,116.80

1,036.80

8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52.00

152.00

 14

 优抚对象医疗

152.00

152.0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52.00

152.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96

10.96

 02

 住房改革支出

10.96

10.9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96

10.9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填报单位:41500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1

2

3

合计

1,175.47

126.90

1,048.57

工资福利支出

126.90

126.90

3010101

 职务工资

31.70

31.70

3010102

 级别工资

24.26

24.26

3010201

 工作性津贴

14.04

14.04

3010202

 生活性补贴

21.05

21.05

3010205

 岗位津贴

0.31

0.31

30103

 奖金

4.66

4.6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5.36

15.36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65

3.65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91

0.91

30113

 住房公积金

10.96

10.96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8.57

1,048.57

30201

 办公费

8.50

8.50

30208

 取暖费

0.41

0.41

3022901

 高温津贴

1.36

1.3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0

1.5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36.80

1,036.8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填报单位:41500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

**

1

2

3

4

5

20.60

15.80

4.80

415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60

15.80

4.8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415001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九、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部门名称

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

刘磊英

联系电话

13576677365

部门(单位)职能

职能依据

于办字[2019]41号

职能简述

承担退役军人优抚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

近三年单位职能是否出现过重大变化

本单位于2019年1月成立,2019年7月始财务运行

部门基本信息

是否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

于都县人民政府

部门所属领域

社会保障

直属单位包括

烈士纪念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内设职能部门

5个

编制控制数

29人

在职人员总数

24人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3人

事业编制人数

16人

编外人数

5人

部门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财务管理 预算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重点工作管理 资产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 □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 档案管理

上年预算情况(万元)

预算批复数

1617.03

预算调整数

1617.03

实际支出数

8053.07

预算执行率

4.98

年末结转结余数

1331.27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收入预算合计

11245.74

其中:上级财政拨款

6249

本级财政安排

3665.47

其他资金

1331.27

支出预算合计

11245.74

其中:人员经费

126.9

公用经费

8.5

项目经费

9739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村级服务专岗人员工资经费1036.8万元,属本级部门基本支出单列项目(公用经费)。

部门(单位)目标

部门职能分解

部门中期目标

部门年度绩效目标

1、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10、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目标1:完成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发放
目标2:完成2021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发放
目标3:完成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
目标4:完成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目标5:完成2021年军队退役人员和优抚对象“八一”“重阳节”“春节”走访慰问发放
目标6:完成2021年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
目标7:完成2021年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发放
目标8:完成2021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目标9:完成2021年烈士纪念设施修建、改建、扩建
目标10:完成2021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发放
目标11:完成2021年双拥工作开展
目标12:完成2021年优抚对象新增人员审核、审批、建档、材料申报工作
目标13:完成2021年军队退役人员工作开展
目标14:完成2021年烈士纪念园管理花草树木养护、设施维护
目标15:完成2021年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和核查工作开展
目标16:完成2021年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开展
目标17:完成2021年优抚对象生活陷入困境援助金发放
目标18:完成2021年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开展
目标19:完成2021年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目标20:完成2021年各村(社区)退役军人工作开展

目标1:完成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发放
目标2:完成2021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发放
目标3:完成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发放
目标4:完成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目标5:完成2021年军队退役人员和优抚对象“八一”“重阳节”“春节”走访慰问发放
目标6:完成2021年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
目标7:完成2021年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发放
目标8:完成2021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目标9:完成2021年烈士纪念设施修建、改建、扩建
目标10:完成2021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发放
目标11:完成2021年双拥工作开展
目标12:完成2021年优抚对象新增人员审核、审批、建档、材料申报工作
目标13:完成2021年军队退役人员工作开展
目标14:完成2021年烈士纪念园管理花草树木养护、设施维护
目标15:完成2021年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和核查工作开展
目标16:完成2021年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开展
目标17:完成2021年优抚对象生活陷入困境援助金发放
目标18:完成2021年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开展
目标19:完成2021年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目标20:完成2021年各村(社区)退役军人工作开展

年度主要任务

工作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对应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内容

预算资金(万元)

是否重点项目支出

总额(万元)

财政拨款(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配套资金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

按标准要求足额发放到位

发放义务兵优待金

950

950

退役士兵货币化安置经费(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

按标准要求足额发放到位

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300

300

军队退役人员走访慰问经费

1、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于办函[2018]53号文件要求,走访部队和抚恤补助对象、军队退休人员、行政事业企业已退休的军队退役人员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以及未退休但生活确有困难的退役军人2、其它需要走访事项。

关心关爱优抚对象,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尊崇感!

军队退役人员走访慰问

900

900

退役士兵待安置补助费

1、根据《江西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经费2、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超过六个月未安排工作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以实际发放为准。

按标准要求足额发放到位

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和教育补助

130

130

双拥、优抚工作经费

江西省双拥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通知(赣拥字[2015]2号)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专项经费(办公、走访慰问活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双拥、优抚工作经费

60

60

烈士纪念园经费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3]10号)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烈士褒扬事业特别是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的投入,将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褒扬烈士精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

烈士陵园运行维护经费

20

20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根据于府办抄字【2019】70号抄告单,自2020年起每年安排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80万元。

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就业创业工作经费30万元;教育培训经费20万元:信访维稳经费30万元

80

80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八、组织保障。(二)加强经费保障。安置地要将帮扶援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温暖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温暖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0

50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抚恤救助补助资金

赣财社指[2020]80号要求,用于义务兵的优待方面的支出。

按标准要求足额发放到位

义务兵的优待方面的支出

68

68

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赣财社指[2020]81号文件要求,用于发放2021年全县优抚对象,包括参战军队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失散红军等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费

按标准要求足额发放到位

全县优抚对象的优抚抚恤补助

5151

5151

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赣财社指[2020]81号要求,用于2021年全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

按标准要求足额发放到位

全县优抚对象的优抚抚恤补助

152

152

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抚恤救助等补助资金

赣财社指[2020]80号要求,用于义务兵的优待方面的支出。

按标准要求足额发放到位

义务兵的优待方面的支出

878

878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历史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实际财政供养人员数

19

指标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总额

11245.74

指标3:全年预算安排项目数量

12

指标4:项目支出预算总额

8739

质量指标

指标1:“三公经费”变动率

下降2%

指标2:预算调整率

增加631%

指标3: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

77.70%

指标4:项目验收达标率

96%

时效指标

指标1:半年预算执行进度

60%

指标2:全年预算执行进度

99%

指票3:项目年度完成进度

99%

成本指标

指标1:编制内实有职工人均基本支出

6.68万元

指标2:公用经费总额控制

8.5万元

指标3:保障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资金

8739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相关利益群体得益情况-收入增长、费用降低、财税贡献、产值增长等)

指标2:

……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成效显著

指标2: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

成效显著

……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水质、空气质量的改善、能源的节约等)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成效显著

指标2:(年度重点工作影响期限)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96

指标2:干部职工满意度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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