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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于都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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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于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之美,咬定赣州市蔬菜产业主产区发展定位强化扩面提质增效优化品种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全力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草拟了《于都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贵单位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之前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段德洪,(电话:15970126668;邮箱:ydxjzb@163.com)。

附件:于都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

于都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于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之美,咬定“赣州市蔬菜产业主产区”的发展定位,强化扩面提质增效,优化品种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全力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坚定不移持续强力发展蔬菜产业,按照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的发展理念,遵循产业和市场规律,激活农民内生动力,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的良性发展。坚持扩面、提质、补链、增效并举,全年新(扩)建蔬菜钢架大棚1万亩,改造提升蔬菜钢架大棚1万亩,新增露地蔬菜5万亩以上,其中常年性露地蔬菜0.5万亩,冬春季节性露地蔬菜4.5万亩。坚持品牌兴菜,打好富硒蔬菜品牌,按照富硒区规划布局,发展一批富硒蔬菜基地。挖掘富硒资源,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加快唱响“赣南蔬菜”“于都富硒蔬菜”品牌,扩大“于都富硒蔬菜”品牌影响力。坚持培育基本菜农,全县新增基本菜农1000户以上。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通过引导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参加务工等方式,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真正将蔬菜产业打造为我县富民强县首位农业产业。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品牌兴菜,打好富硒蔬菜品牌

1.培育富硒品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的嘱托,用好县域富硒资源,挖掘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完善和制定富硒蔬菜标准,同时坚持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二品二标”认证,大力打造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实现从品种到品质、品质到品牌的提升,扩大于都硒菜的市场影响力。引导规模蔬菜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推进商品蔬菜包装化、商标化销售,打造一批品牌蔬菜和名牌蔬菜。

2.加强富硒宣传。加大“中国于都硒”蔬菜品牌宣传力度,在包装箱、运输车上打好“中国于都硒”品牌标识,加快唱响“赣南蔬菜”“于都富硒蔬菜”品牌,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广告、新闻宣传,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展示博览会、展销会,扩大“于都富硒蔬菜”品牌影响力。

3.加强基地监管。把好投入品准入关口,强化生产过程监管,要强化投入品管控,强化农资常态监督管理,从严把好富硒蔬菜生产投入品准入关口。加快完善富硒蔬菜产品溯源机制,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提高品质化、品牌化意识。将规模设施富硒蔬菜基地全部纳入监管监测范围,积极推动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着力扩大可追溯富硒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

(二)坚持质量兴菜,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经营主体。农户分户经营大棚蔬菜是蔬菜产业发展的关键。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从村“两委”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个体工商户、返乡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培育基本菜农,鼓励引导村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带头种植蔬菜。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县、乡两级要强化政策宣传和对接服务,让基本菜农真正享受到蔬菜产业发展组合政策带来的实惠。

2.坚持发展模式。全面推行党建引领、支部带头、党员示范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产业发展模式,引导规模种植企业有序退出生产种植环节,把大棚返租周边农户种植,稳妥有序推进返租倒包,把种植生产环节真正交给基本菜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推动大棚经营权向基本菜农转移。鼓励龙头企业在生产环节前、后两端拓展业务、链接菜农。

3.优化品种布局。按照合理规划布局,选准品种和茬口,加快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蔬菜基地。持续扩大“于都丝瓜、茄子、辣椒、苦瓜、豆角”五大大棚蔬菜主导品种和甘蓝、菜心、萝卜、莴苣、葱蒜五大露地蔬菜品种种植面积。根据季节、市场及气候的不同,充分发挥大棚设施和统一育苗的优势,依托县内育苗中心培育优质健壮种苗,促进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效益化。要重点引导菜农,打好反季节牌,种好“错”季菜。主攻“春提早、秋延后、越夏台风菜、越冬长茬菜”等高价茬口,提高种植效益。

4.提升老旧基地。改造提升一批老旧设施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普通单拱单膜连体大棚为双拱双膜多体大棚(原则上由原搭棚企业负责改造),对2017年前建成的蔬菜钢架大棚进行换膜改造,提高老旧基地运营和种植水平。

5.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技术引领,加强院校合作,充分发挥赣南科学院和赣州农校技术引领效应,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及其配套技术,积极开展新品种展示大会,大力推广土壤改良、绿色防控、节水灌溉等实用高效技术。加快推动技术本土化。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技术员蹲点开展常态化指导服务,完善技术员竞争奖惩考核制度。鼓励有实力的蔬菜服务团队进驻我县,有偿提供“一条龙”“菜单”式服务,面对面解决种植户的技术难题。加大对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基本菜农培训力度,培育出一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本土技术专家,全面提升种植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强链补链,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1.建设冷链物流。要加快推进建设县农产品批发大市场,集散全县和周边县(市)蔬菜产品。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冷链、物流、仓储、营销企业,做好蔬菜营销工作。新(扩)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原则上要建立田间地头蔬菜集散点,建设面积50㎡以上冷库、采后商品化处理场地等,推行净菜上市、分级包装。做好中、长途运输及短途配送等物流,配备好冷冻或冷藏等专用车辆,同时完善冷链蔬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冷冻储藏。

2.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培育产前种苗繁育、产中全程植保、产后加工冷链以及农资、肥料等相关配套产业。加快推进铭宸公司深加工项目建设。支持鼓励建立乡村蔬菜服务机构,提供种子、肥料、农资等产品和技术承包、病虫防治、农机租赁、信息、灾害预警、营销等配套服务。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建设和多业态融合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3、加强蔬菜保险。加强大棚蔬菜种植保险,对2020年及以后新建蔬菜大棚,强制由蔬菜大棚建设企业投保1年。推动梓山、禾丰园区蔬菜价格特色保险。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职业菜农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推动蔬菜保险健康发展。

(四)坚持营销提效,开拓销售市场

1、开拓销售市场。瞄准粤港澳大湾区、长沙、上海等市场,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蔬菜基地申报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年内申报2家以上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全面开拓粤港澳大湾区销售市场。组队驻点营销。由县统一招选优秀科级领导带队,择优选一批优秀干部组建3个驻点蔬菜营销队伍,常住深圳、广州、长沙蔬菜批发市场,负责与当地蔬菜营销企业对接,设立销售档口(或门店),专门销售我县蔬菜。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培育流通型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蔬菜营销主体,鼓励中介、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大户开展门店直销、私人订制及团购配送等多元化蔬菜销售渠道。鼓励产销衔接,对接超市、食堂等销售窗口,推进蔬菜进机关、进社区、进酒店、进学校,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与蔬菜生产大户、合作社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与龙头企业建立直供直销平台,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三、扶持政策

(一)设施建设奖补

1.钢架大棚奖补。一是新建钢架大棚奖补。本年度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新(扩)建相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对搭建的顶部竖式通风双拱双膜连体钢架大棚(棚体高度≥5米、肩高≥3米、跨度≥8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棚内配备水肥一体化设施),按钢架大棚实际面积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二是钢架大棚改造提升奖补。普通单拱单膜连栋大棚改造提升为双拱双膜连体大棚,按钢架大棚实际面积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2.露天蔬菜补助。露地蔬菜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常年性露地蔬菜基地安装节水喷灌溉的按500元/亩给予奖补,季节性露地蔬菜基地按250元/亩给予奖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和所在乡镇共同验收合格后,每年奖补50%,分两年奖补到位。

3.基地设施补助。对本年度累计新(扩)建大棚面积达到100亩以上钢架大棚蔬菜基地,土地二次平整机耕道和排水沟建设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按30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4.水肥系统奖补。对蔬菜基地新安装水肥系统的,按大棚实际面积3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5.预冷设施奖补。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建蔬菜大棚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面积在50㎡(50㎡)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市级奖补可叠加享受)

6.水源灌溉补助。对本年度新建机井、大口井或灌溉水池等供水设施的大棚蔬菜基地,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水利局、所在乡镇政府联合验收合格后,机井按实际开挖深度400元/m给予奖补;大口井(井深≥8m、井宽直径≥1.5m)按4000元/口给予奖补;灌溉水池按200元/m³水量给予奖补。每口机井灌溉100亩菜地,每口水池灌溉100亩菜地,每口大口井灌溉10-15亩菜地,机井、水池、大口井可以单独建设,也可以组合建设,但灌溉面积累计不超过基地总面积。

(二)种植奖补

1.种苗补助。对乡镇合作社、基本菜农年内种植县主导的蔬菜品种,达到该品种亩基本株数,统一在县明确的蔬菜育苗公司提苗的,按实际提苗0.4元/株(嫁接苦瓜苗2.5元/株)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由直接奖补给有关育苗公司。

2.土壤改良奖补对本年度新建蔬菜大棚种植蔬菜前进行土壤改良的基地,土壤改良达到县级技术标准(每亩地2吨谷稻、2吨有机肥、50公斤三元复合肥、2公斤硼砂,翻耕起垄前均匀撒在大棚内),按大棚实际面积给予2000元/亩一次性奖补

(三)营销奖补

1、营销贡献奖。对本年度销全县蔬菜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个人,年销售量达到0.5万吨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0.3万吨至0.5万吨的,给予15万元奖励,达到0.2万吨至0.3万吨的,给予10万元奖励,达到0.1万吨至0.2万吨的,给予5万元奖励。

(四)日常工作经费。①安排县农业农村局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②安排每个驻点销售点工作经费50万元。③安排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50万元,根据各乡镇工作任务轻重、进度及考核情况另行分配。

以上奖补政策的实施细则,另行下文明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要把蔬菜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的首位产业,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蔬菜产业化建设步伐,巩固蔬菜产业在全县农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一套班子抓”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专班,为蔬菜生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切实做好蔬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今年蔬菜发展各项任务。

(二)强化责任,分工协作。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和协调、调度、指导作用;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基地水利设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基地道路建设;县住建局负责大棚钢材、配件质量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田间预冷、包装、分级等设施农用地管理;县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体系建设;有关驻县金融机构负责“产业贷”;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电需求及杆线迁移;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各自杆线迁移,整治杂乱线路;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基本菜农的发动和落实、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大棚搭建以及日常生产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蔬菜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督指导组,不定期开展监督指导,督促乡镇提高蔬菜基地建设管理水平,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理念,坚决杜绝被动式、应付式、简单招商式的发展,以务实态度踏实作风、严肃纪律,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21年各乡镇新建、改造提升规模蔬菜基地和露地蔬菜指导计划

2021年各乡镇新建、改造提升规模蔬菜基地和露地蔬菜指导计划

                                                                单位(亩、户)

乡镇

新建规模蔬菜基地

改造提升规模蔬菜基地

新发展露地蔬菜

培育菜农数

贡江镇

200

400

1000

40

罗坳镇

300

300

2200

50

罗江乡

500

200

3000

40

祁禄山镇

200

600

10

小溪乡

200

500

1600

40

新陂乡

500

300

1200

40

利村乡

500

400

1600

50

禾丰镇

1000

800

3000

60

铁山垅镇

200

300

1000

40

靖石乡

200

400

2800

40

盘古山镇

200

500

1400

40

梓山镇

1000

500

2000

50

段屋乡

500

1200

1600

40

黄麟乡

500

400

3000

50

宽田乡

300

400

3000

40

沙心乡

200

600

10

岭背镇

1000

600

4000

50

仙下乡

1000

800

3800

60

银坑镇

1000

0

4000

60

葛坳乡

500

400

3800

50

桥头乡

200

1000

40

马安乡

300

1000

40

车溪乡

400

700

2800

60

合计

10000

10000

50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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