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于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之美,咬定“赣州市蔬菜产业主产区”的发展定位,强化扩面提质增效,优化品种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全力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草拟了《于都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贵单位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之前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段德洪,(电话:15970126668;邮箱:ydxjzb@163.com)。
附件:于都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
于都县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于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之美,咬定“赣州市蔬菜产业主产区”的发展定位,强化扩面提质增效,优化品种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全力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坚定不移持续强力发展蔬菜产业,按照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的发展理念,遵循产业和市场规律,激活农民内生动力,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的良性发展。坚持扩面、提质、补链、增效并举,全年新(扩)建蔬菜钢架大棚1万亩,改造提升蔬菜钢架大棚1万亩,新增露地蔬菜5万亩以上,其中常年性露地蔬菜0.5万亩,冬春季节性露地蔬菜4.5万亩。坚持品牌兴菜,打好富硒蔬菜品牌,按照富硒区规划布局,发展一批富硒蔬菜基地。挖掘富硒资源,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加快唱响“赣南蔬菜”“于都富硒蔬菜”品牌,扩大“于都富硒蔬菜”品牌影响力。坚持培育基本菜农,全县新增基本菜农1000户以上。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通过引导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参加务工等方式,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真正将蔬菜产业打造为我县富民强县首位农业产业。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品牌兴菜,打好富硒蔬菜品牌
1.培育富硒品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的嘱托,用好县域富硒资源,挖掘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完善和制定富硒蔬菜标准,同时坚持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二品二标”认证,大力打造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实现从品种到品质、品质到品牌的提升,扩大于都硒菜的市场影响力。引导规模蔬菜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推进商品蔬菜包装化、商标化销售,打造一批品牌蔬菜和名牌蔬菜。
2.加强富硒宣传。加大“中国于都硒”蔬菜品牌宣传力度,在包装箱、运输车上打好“中国于都硒”品牌标识,加快唱响“赣南蔬菜”“于都富硒蔬菜”品牌,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广告、新闻宣传,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展示博览会、展销会,扩大“于都富硒蔬菜”品牌影响力。
3.加强基地监管。把好投入品准入关口,强化生产过程监管,要强化投入品管控,强化农资常态监督管理,从严把好富硒蔬菜生产投入品准入关口。加快完善富硒蔬菜产品溯源机制,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提高品质化、品牌化意识。将规模设施富硒蔬菜基地全部纳入监管监测范围,积极推动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着力扩大可追溯富硒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
(二)坚持质量兴菜,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经营主体。农户分户经营大棚蔬菜是蔬菜产业发展的关键。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从村“两委”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个体工商户、返乡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培育基本菜农,鼓励引导村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带头种植蔬菜。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县、乡两级要强化政策宣传和对接服务,让基本菜农真正享受到蔬菜产业发展组合政策带来的实惠。
2.坚持发展模式。全面推行党建引领、支部带头、党员示范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产业发展模式,引导规模种植企业有序退出生产种植环节,把大棚返租周边农户种植,稳妥有序推进返租倒包,把种植生产环节真正交给基本菜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推动大棚经营权向基本菜农转移。鼓励龙头企业在生产环节前、后两端拓展业务、链接菜农。
3.优化品种布局。按照合理规划布局,选准品种和茬口,加快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蔬菜基地。持续扩大“于都丝瓜、茄子、辣椒、苦瓜、豆角”五大大棚蔬菜主导品种和甘蓝、菜心、萝卜、莴苣、葱蒜五大露地蔬菜品种种植面积。根据季节、市场及气候的不同,充分发挥大棚设施和统一育苗的优势,依托县内育苗中心培育优质健壮种苗,促进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效益化。要重点引导菜农,打好反季节牌,种好“错”季菜。主攻“春提早、秋延后、越夏台风菜、越冬长茬菜”等高价茬口,提高种植效益。
4.提升老旧基地。改造提升一批老旧设施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普通单拱单膜连体大棚为双拱双膜多体大棚(原则上由原搭棚企业负责改造),对2017年前建成的蔬菜钢架大棚进行换膜改造,提高老旧基地运营和种植水平。
5.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技术引领,加强院校合作,充分发挥赣南科学院和赣州农校技术引领效应,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及其配套技术,积极开展新品种展示大会,大力推广土壤改良、绿色防控、节水灌溉等实用高效技术。加快推动技术本土化。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技术员蹲点开展常态化指导服务,完善技术员竞争奖惩考核制度。鼓励有实力的蔬菜服务团队进驻我县,有偿提供“一条龙”“菜单”式服务,面对面解决种植户的技术难题。加大对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基本菜农培训力度,培育出一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本土技术专家,全面提升种植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强链补链,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1.建设冷链物流。要加快推进建设县农产品批发大市场,集散全县和周边县(市)蔬菜产品。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冷链、物流、仓储、营销企业,做好蔬菜营销工作。新(扩)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原则上要建立田间地头蔬菜集散点,建设面积50㎡以上冷库、采后商品化处理场地等,推行净菜上市、分级包装。做好中、长途运输及短途配送等物流,配备好冷冻或冷藏等专用车辆,同时完善冷链蔬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冷冻储藏。
2.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培育产前种苗繁育、产中全程植保、产后加工冷链以及农资、肥料等相关配套产业。加快推进铭宸公司深加工项目建设。支持鼓励建立乡村蔬菜服务机构,提供种子、肥料、农资等产品和技术承包、病虫防治、农机租赁、信息、灾害预警、营销等配套服务。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建设和多业态融合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3、加强蔬菜保险。加强大棚蔬菜种植保险,对2020年及以后新建蔬菜大棚,强制由蔬菜大棚建设企业投保1年。推动梓山、禾丰园区蔬菜价格特色保险。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职业菜农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推动蔬菜保险健康发展。
(四)坚持营销提效,开拓销售市场
1、开拓销售市场。瞄准粤港澳大湾区、长沙、上海等市场,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蔬菜基地申报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年内申报2家以上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全面开拓粤港澳大湾区销售市场。组队驻点营销。由县统一招选优秀科级领导带队,择优选一批优秀干部组建3个驻点蔬菜营销队伍,常住深圳、广州、长沙蔬菜批发市场,负责与当地蔬菜营销企业对接,设立销售档口(或门店),专门销售我县蔬菜。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培育流通型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蔬菜营销主体,鼓励中介、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大户开展门店直销、私人订制及团购配送等多元化蔬菜销售渠道。鼓励产销衔接,对接超市、食堂等销售窗口,推进蔬菜进机关、进社区、进酒店、进学校,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与蔬菜生产大户、合作社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与龙头企业建立直供直销平台,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三、扶持政策
(一)设施建设奖补
1.钢架大棚奖补。一是新建钢架大棚奖补。对本年度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新(扩)建相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对搭建的顶部竖式通风双拱双膜连体钢架大棚(棚体高度≥5米、肩高≥3米、跨度≥8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浸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棚内配备水肥一体化设施),按钢架大棚实际面积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二是钢架大棚改造提升奖补。普通单拱单膜连栋大棚改造提升为双拱双膜连体大棚,按钢架大棚实际面积1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2.露天蔬菜补助。露地蔬菜面积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常年性露地蔬菜基地安装节水喷灌溉的按500元/亩给予奖补,季节性露地蔬菜基地按250元/亩给予奖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和所在乡镇共同验收合格后,每年奖补50%,分两年奖补到位。
3.基地设施补助。对本年度累计新(扩)建大棚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含)钢架大棚的蔬菜基地,土地二次平整、机耕道和排水沟建设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按30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4.水肥系统奖补。对蔬菜基地新安装水肥系统的,按大棚实际面积3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5.预冷设施奖补。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建蔬菜大棚基地内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面积在50㎡(含50㎡)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市级奖补可叠加享受)。
6.水源灌溉补助。对本年度新建机井、大口井或灌溉水池等供水设施的大棚蔬菜基地,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水利局、所在乡镇政府联合验收合格后,机井按实际开挖深度400元/m给予奖补;大口井(井深≥8m、井宽直径≥1.5m)按4000元/口给予奖补;灌溉水池按200元/m³水量给予奖补。每口机井灌溉100亩菜地,每口水池灌溉100亩菜地,每口大口井灌溉10-15亩菜地,机井、水池、大口井可以单独建设,也可以组合建设,但灌溉面积累计不超过基地总面积。
(二)种植奖补
1.种苗补助。对乡镇合作社、基本菜农年内种植县主导的蔬菜品种,达到该品种亩基本株数,统一在县明确的蔬菜育苗公司提苗的,按实际提苗0.4元/株(嫁接苦瓜苗2.5元/株)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由直接奖补给有关育苗公司。
2.土壤改良奖补。对本年度新建蔬菜大棚种植蔬菜前进行土壤改良的基地,土壤改良达到县级技术标准(每亩地2吨谷稻、2吨有机肥、50公斤三元复合肥、2公斤硼砂,翻耕起垄前均匀撒在大棚内),按大棚实际面积给予2000元/亩一次性奖补。
(三)营销奖补
1、营销贡献奖。对本年度销全县蔬菜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个人,年销售量达到0.5万吨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0.3万吨至0.5万吨的,给予15万元奖励,达到0.2万吨至0.3万吨的,给予10万元奖励,达到0.1万吨至0.2万吨的,给予5万元奖励。
(四)日常工作经费。①安排县农业农村局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②安排每个驻点销售点工作经费50万元。③安排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50万元,根据各乡镇工作任务轻重、进度及考核情况另行分配。
以上奖补政策的实施细则,另行下文明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要把蔬菜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的首位产业,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蔬菜产业化建设步伐,巩固蔬菜产业在全县农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一套班子抓”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专班,为蔬菜生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切实做好蔬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今年蔬菜发展各项任务。
(二)强化责任,分工协作。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和协调、调度、指导作用;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基地水利设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基地道路建设;县住建局负责大棚钢材、配件质量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田间预冷、包装、分级等设施农用地管理;县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体系建设;有关驻县金融机构负责“产业贷”;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电需求及杆线迁移;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各自杆线迁移,整治杂乱线路;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基本菜农的发动和落实、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大棚搭建以及日常生产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蔬菜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县委、县政府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督指导组,不定期开展监督指导,督促乡镇提高蔬菜基地建设管理水平,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理念,坚决杜绝被动式、应付式、简单招商式的发展,以务实态度踏实作风、严肃纪律,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21年各乡镇新建、改造提升规模蔬菜基地和露地蔬菜指导计划
2021年各乡镇新建、改造提升规模蔬菜基地和露地蔬菜指导计划 |
||||
单位(亩、户) |
||||
乡镇 |
新建规模蔬菜基地 |
改造提升规模蔬菜基地 |
新发展露地蔬菜 |
培育菜农数 |
贡江镇 |
200 |
400 |
1000 |
40 |
罗坳镇 |
300 |
300 |
2200 |
50 |
罗江乡 |
500 |
200 |
3000 |
40 |
祁禄山镇 |
|
200 |
600 |
10 |
小溪乡 |
200 |
500 |
1600 |
40 |
新陂乡 |
500 |
300 |
1200 |
40 |
利村乡 |
500 |
400 |
1600 |
50 |
禾丰镇 |
1000 |
800 |
3000 |
60 |
铁山垅镇 |
200 |
300 |
1000 |
40 |
靖石乡 |
200 |
400 |
2800 |
40 |
盘古山镇 |
200 |
500 |
1400 |
40 |
梓山镇 |
1000 |
500 |
2000 |
50 |
段屋乡 |
500 |
1200 |
1600 |
40 |
黄麟乡 |
500 |
400 |
3000 |
50 |
宽田乡 |
300 |
400 |
3000 |
40 |
沙心乡 |
|
200 |
600 |
10 |
岭背镇 |
1000 |
600 |
4000 |
50 |
仙下乡 |
1000 |
800 |
3800 |
60 |
银坑镇 |
1000 |
0 |
4000 |
60 |
葛坳乡 |
500 |
400 |
3800 |
50 |
桥头乡 |
|
200 |
1000 |
40 |
马安乡 |
|
300 |
1000 |
40 |
车溪乡 |
400 |
700 |
2800 |
6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50000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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