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办于9月11日至10月10日将《方案》发至23个乡(镇)人民政府及涉及的单位和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回复7份,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及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1.无意见乡镇(单位):段屋乡、岭背镇,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
2.生态环境局反馈建议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在文中表述明确(已采纳),已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更改描述为“贡江镇全域”。
3.县行政审批局反馈建议规划期限从2025年开始规划,(已采纳),已将“规划期限2024-2028年”变更“规划期限2025-2029年”。
于都县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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