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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都县应急管理工作“五个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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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府办发〔202233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于都县应急管理工作五个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于都县应急责任落实全覆盖工作方案》《于都县安全风险识别全覆盖工作方案》《于都县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方案》《于都县应急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方案》《于都县应急能力提升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426



于都县应急责任落实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风险识别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宣传培训全覆盖、能力提升全覆盖“1+5”)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立足两个根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讲政治、促发展、保安全、惠民生、强作风工作要求,通过开展责任落实全覆盖行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减灾救灾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确保县、乡(镇)、村、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全覆盖,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实现责任落实无死角、无盲区,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助力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建设,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党委政府责任全覆盖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于都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各乡(镇)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3月底前,将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抄送县安委会备案。推动落实党委政府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县安委办、县减灾办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乡(镇)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调整两委三部组成。强化安委会、减灾委和各指挥部运行机制建设,推动在减灾委组建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救灾救助等专业委员会,探索形成应急管理大指挥部构架。〔县安委办、县减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3.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组织对12个乡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对2021年度市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反馈61个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县安委办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4.压实基层属地责任。推动各乡(镇)和功能区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推进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设立,2022年上半年实现乡(镇)、功能区六有和行政村(社区)三有。落实乡(镇)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灭火、消防、灾情管理等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责任,行政村(社区)以及应急管理员(安全员)、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巡查、信息报送、先期处置等工作责任。〔县安委办、县减灾办组织〕

5.严格应急管理考核。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制定《于都县2022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县安委办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6.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防止被市级提级调查或挂牌督办。对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实行一季一通报一排名,对排名落后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县安委办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部门管理责任全覆盖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月底前,县政府向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下达安全生产年度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和工作职责,并将责任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县安委办组织〕

2.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下级防指和有关单位下达防汛抗旱目标任务书,明确任务措施。及时调整更新防汛责任人,逐级、逐部门、逐工程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对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进行公示;落实山洪灾害五级联户防范责任制,上报县乡村责任人名单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上工作需在4月底前完成。〔县应急管理局组织〕

3.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再梳理,落实各隐患点监测人员、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联系人员,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4月底前将明白卡逐家逐户发放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落实森林防火责任。3月底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与有关成员单位,林业主管部门与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森林经营管理单位与片区责任人要分别签订责任书,明确森林防灭火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督促乡(镇)落实森林防火五类人员管理责任,与监护人、包保责任人签订《森林防火监护责任书》。〔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组织〕

5.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县应急管理局要履行抗震救灾和防震减灾职责,做好地震灾情速报、地震信息发布、地震应急救援和监测站网运维、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地震异常核实、抗震设防管理、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本领域地震灾害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灾情监测预警等日常防治工作,加强与防震减灾部门工作对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6.加强日常分析研判。定期不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安委会、减灾委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会议,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会议,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三)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

1.健全企业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并督促企业与全体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2.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变化及时更新,让每个员工都明白不该干什么、应该干什么。〔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认真开展十个一次”“五个一活动。〔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4.落实一线从业人员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管 理制度,强化班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5.落实安全投入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6.落实事故报告处置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督促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加强日常维护,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正常运行。〔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7.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采取联动管制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黑名单要求;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开展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及时公开曝光。〔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等分工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3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广泛发动企业加入到责任落实全覆盖行动中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活动开好头、起好步。3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办。

(二)组织实施(20223月起)。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任务实施;对没有明确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要合理谋划工作进度,年内需全面完成。每月28号前,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填报《责任落实全覆盖工作情况表》,将本乡镇、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送至县安委办。

(三)完善提升(20229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开展责任落实全覆盖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炼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928日前将开展责任落实全覆盖工作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全覆盖是全县应急管理“1+5”工作思路的重点工作内容,是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牵头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及的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两委三部办公室要统筹推进各部门、各企业落实工作任务,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能协调的及时提交县政府研究解决。

(三)加强督导问责。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将把责任落实全覆盖工作纳入专项巡查、综合督查、明查暗访及2022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对工作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因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管九洲,7762696;邮箱:ydajsg@163.com

:责任落实全覆盖情况表



附件

责任落实全覆盖情况表

                     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指标

进展情况

1

落实乡镇应急管理机构乡镇数量

2

落实乡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数量

3

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情况

4

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数量

5

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企业数量

6

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数量

7

签订森林防火监护责任书数量











于都县安全风险识别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风险识别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宣传培训全覆盖、能力提升全覆盖“1+5”)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立足两个根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讲政治、促发展、保安全、惠民生、强作风工作要求,通过开展风险识别全覆盖工作,全方位、全领域辨识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城乡规划布局建设管理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助力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建设,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任务

1.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组织各行业领域全覆盖排查辨识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城乡建设活动中的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方面,生产经营中的工作岗位、生产环节、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全面掌握各类风险源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摸清安全风险源底数,并持续更新完善。

2.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对辨识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风险源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红、橙、黄、蓝风险等级,形成《于都县行业领域风险管控清单》《于都县较大风险(橙色)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管控统计表》,建立安全风险地图,向社会公布,并动态评估更新。

3.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辨识出的风险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处置等方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各风险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配合省普查办开展--三级和其他评估区划单元的风险评估、风险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工作,全面查明各地区抗灾能力,编制形成市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一个数据库”“一个综合报告”“一套成果图表

5.建立常态化风险研判机制。建立并常态落实每月定期研判、重点时段专题研判、突发情况紧急研判、中长期集中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风险动态研判。

6.强化风险监测智能预警。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森林火灾智能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等系统的应用,推动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试点工作,确保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全部正常运行并接入省平台。探索构建全灾种预警信息统一发布机制。

(二)责任分工

1.县安委办。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做好安全风险辨识全覆盖工作;负责汇总全县安全风险情况,指导各地建立安全风险地图

2.县减灾办。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风险辨识全覆盖工作;开展-两级和其他评估区划单元的风险评估、风险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工作,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报告,组织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研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质强能扩面,持续推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探索构建全灾种预警信息统一发布机制。

3.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县直单位。按照《于都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要求,负责牵头本行业领域有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并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认定、风险等级划分、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工作。其中:

1)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矿山、尾矿库、选矿厂安全风险辨识。

2)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医药生产企业,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辨识。

3)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及船舶修造等行业安全风险辨识。

4)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括房屋县政工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含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等,以及既有房屋的安全风险辨识。

5)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公路(高速公路除外)、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

6)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城市供水、排水防涝、供电、供气、开挖、城市桥梁、三线交越、户外广告、渣土运输、污水处理设施、城市交通安全和交通枢纽(场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弃土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安全风险辨识。

7)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除森林消防、矿井地下部分外的所有场所火灾风险辨识。

8)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不包括军事装备、铁路机车、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等安全风险辨识。

9)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区域范围内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游客在A级旅游景区内的游览活动,以及A级旅游景区内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场所安全风险辨识。

10)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批发业、零售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等5大类企业安全风险辨识。

11)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各类学校(含民办幼儿园、驻县学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安全风险辨识。

12)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农机行业、渔业船舶行业、畜禽屠宰行业,以及饲料、农药、林产品加工、粮食加工和收储企业安全风险辨识。

13)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电力(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和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建设和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不包括用户的能源设施(如屋顶光伏、园区分布式光伏、专用和自用充电设施等)、工业企业自备发电机组、垃圾焚烧发电、余热余压发电、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等安全风险辨识。

14)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水上运输、铁路、邮政、高速公路、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辨识。

15)其他县直(驻县)部门全力支持配合牵头部门,依照《于都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规定负责本行业领域本部门安全风险辨识。

4.负有自然灾害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地质灾害方面安全风险辨识;县水利局牵头负责防汛方面安全风险辨识;县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方面安全风险辨识。县减灾委其它成员单位依照职责,负责牵头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自然灾害风险辨识全覆盖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开展每月定期研判、重点时段专题研判、突发情况紧急研判、中长期集中会商研判,全面加强风险动态研判。县直其他部门单位全力支持配合。

5.安委会、减灾委。负责牵头组织推进本辖区全领域风险辨识全覆盖工作,汇总本辖区风险点、危险源,编制本辖区红色(重大)、橙色(较大)风险点、危险源分布图,落实管控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开展动员(20223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在3月底前将本乡镇、本行业领域、本部门风险辨识全覆盖工作方案报送县安委办、县减灾办。

(二)开展辨识管控(321日至615日前)。矿山、危化、工贸、烟花爆竹等领域20223月底前,其它领域6月底前要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相关行业标准全面完成风险辨识工作,并依据《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则》(DB36/T13932021),完成评定风险等级等工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直各部门从3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完成填报《于都县安全风险全覆盖辨识管控工作调度表》《于都县行业领域风险管控清单》《于都县较大风险(橙色)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管控统计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梳理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还未开展风险辨识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未受控的风险点或危险源,集中力量重点攻坚,确保风险辨识全覆盖、风险管控全覆盖。

(三)全面总结提升(616日至630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全覆盖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矛盾与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要总结工作开展的经验,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典型做法,真正发挥全覆盖风险辨识管控的效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628日前将开展风险辨识全覆盖工作小结报送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审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摸清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全力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技术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培训,强化风险辨识专业技术力量的培育,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帮助实施,为安全风险辨识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风险点工作台账并动态更新。要依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确保风险后果可防、可控。对无法有效管控的风险点、危险源,要依法落实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结合实际划分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控、可防范围。要推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四)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开展全覆盖风险辨识和隐患整治工作的需要,主动履职尽责,主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五)强化督促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风险辨识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措施,落实明确属地、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在工作中边推进边总结,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县安委办、县减灾办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并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将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因风险管控不力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生产经营风险辨识不认真不落实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叶子青,7762696;邮箱:ydajsg@163.com

县减灾办联系人及电话:李赖华,7320433;邮箱:yjgljjzjzz@163.com

附件:1.企业(单位)风险辨识管控清单

2.于都县全覆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调度表

3.于都县较大风险(橙色)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管控统计表

4.术语解释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覆盖工作指南


附件1

企业(单位)风险辨识管控清单

填报企业(单位):                                 企业类型:                                      填报时间:             

序号

行业类别

风险存在企业或场所

详细
地址

风险点类型

风险分级

风险点名称

场所/位置

风险源
描述

辨识
时间

是否受控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

风险管控措施(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等)

应急处置
措施

责任
单位


任人

示例1

危险物品/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
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工业制造/危险废物/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能源/商贸/校园/农林牧渔/其它

赣州市***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园*****

设备设施

橙色

化学药剂储存室

学校实验楼二层

未根据危险品性能分类、分区贮存,超量储存,受光照易产生燃烧、爆炸、分解等反应的危险品避光措施不到位等不符合贮存条件的。

******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1.储藏间与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建筑物、主要道路应保证足够的安全间距;2.储藏间设置通风、照明设施;3.储藏间内的电气设施及接线应采用防爆形式;4.储藏间设置防泄漏围堰。5.化学试剂入库验收、储存、领用须执行五双管理;6.储藏间外挂设严禁烟火当心中毒当心爆炸等安全标志;7.储藏间外挂设所储存化学试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8.化学实验试剂储存间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了解所储存的化学试剂的理化特性及危害。9.管理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

1.当有害化学药品溅入眼中或接触皮肤时,需立即用急救冲洗水嘴冲洗,同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2.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将受伤人员移至通风良好的场所,采取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进行施救;3.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处置的同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xx

某某

说明:
1.此表从3月开始填报,由县直监管单位发企业填报。
2.此表作为县直监管单位收集企业/单位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情况的基础材料。
3.风险分级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危险程度由红到蓝递减)。
4.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后果分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及其他可能。

附件2

2022月于都县全覆盖风险辨识管控调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2022     

序号

行业领域

生产经营
单位数量

场所
数量

部位
数量

活动
数量

建设
项目
数量

设施
设备
数量

其他
数量

风险点、危险源
辨识情况

风险点、危险源
辨识管控情况

总数

其中红色风险点数

其中橙色风险点数

实际受控风险点总数

其中红色风险点受控数

其中橙色风险点受控数

1

危险物品

2

矿山

3

消防

4

道路运输

5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

6

建筑施工

7

城市运行

8

工业制造

9

危险废物

10

烟花爆竹

11

特种设备

12

旅游

13

能源

14

商贸

15

校园

16

农林牧渔

17

地质灾害风险

18

森林火灾风险

19

防汛风险

20

其它

说明:1.生产经营单位 场所”“部位” “活动” “建设项目” “设施设备” “其他定义详见附件4
      2.“红色风险点”“橙色风险点具体定义详见附件4
      3.表中红色风险点”“橙色风险点的数量要和附件3《赣州市行业领域综合风险辨识管控清单》中的数量一致;
      4.此表由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从20223月开始,每月28日前报县安委办。

附件3

于都县较大风险(橙色)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管控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2022     


行业(类别)

企业/场所等
名称

详细地址

责任人

风险数量

主要安全
风险描述

评估
风险等级

备注


1

危险物品/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工业制造/危险废物/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能源/商贸/校园/农林牧渔/其它

赣州市***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园*****

0

**车间共计*层,区域内**工艺为厂区危险工艺,工艺工位   个,每班在岗人员**人,发生爆燃事故易造成建筑受损,人员伤亡的重、特大事故。

只填:红或橙

说明:1.“红色风险点”“橙色风险点具体定义详见附件4
      2.此表由县直有关单位从20223月开始,每月28日前报县安委办;报当月信息。







附件4

术语解释

(一)危险源、危险源辨识、风险、风险评价、事故

1.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2.危险源辨识,是指辨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是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4.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原则上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各地、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则》(DB36/T13932021)《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组织技术力量对所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科学评估,结合实际,分析风险引发事故的概念和后果,确定其风险等级。

5.事故,是指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二)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范围

1.单位类:包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2.场所类:城市综合体、客运车站、渡口、码头、民用机场、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福利院、养老院、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寺庙、教堂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3.部位类: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受纳场、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站、危房危楼、老旧房屋、烂尾楼、人防工程、以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和内涝灾害等重点区域和部位。

4.活动类:体育赛事、户外运动、文艺演出、演唱会、游园、灯会、庙会、烟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

5.建设项目类:建筑工程、城市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工程、地下空间等大型建设项目。

6.设施设备类:电力设施、隧道桥梁(含高架桥)、管线管廊(燃气、石油、天然气、水、电)、通信、建筑用升降机、电梯及游乐设施、煤气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城市旧挡土墙等重点设备设施;商船、游船、渡船、渔业船舶、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

7.其他类:上述分类中未能涉及但确实存在风险隐患的其他风险点和危险源。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四)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关系

危险源不等于事故隐患,但两者可以相互转化;控制措施到位的事故隐患降级为危险源;管理不到位的危险源视为事故隐患。

(五)危险源与风险点的区别:危险源是指客观上明确已构成危险的事物或因素;风险点是指目前暂无迹象表明已构成危险,但有较大的可能构成危险的事物或因素。



于都县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风险识别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宣传培训全覆盖、能力提升全覆盖“1+5”)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立足两个根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讲政治、促发展、保安全、惠民生、强作风工作要求,通过开展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坚持全方联动、全民参与、全面排查、全力整治、全程严查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助力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建设,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对标梳理三年行动问题清单。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反馈问题,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三年行动重点推进任务清单并逐项推动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清零。(县安委办组织,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乡(镇)负责政府,不再列出)

(二)落实危化领域整治四个清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安全审查、施工、试生产、竣工验收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加大对危化品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实现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清零、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清零、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依职责分别落实)

(三)推进城镇燃气整治两个清零聚力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九个方面重点内容。实现中心城区2公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清零,重大燃气安全隐患清零。推动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县市监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工信局等单位依职责分别落实)。

(四)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攻坚。全面推进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运行、消防、工贸、旅游、特种设备、危废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巩固提升攻坚战。(县安委办组织,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五)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建立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机制,集中打击、铁腕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县安委办组织,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落实)

(六)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动员组织各乡(镇)、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全面排查排查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精准施策,倒排时间,限期销号,做到闭环管理。(县安委办组织,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落实)

(七)全面排查整治洪涝灾害隐患。突出抓好水库、山塘、水电站、尾矿库、拦砂坝等工程保安,中小河流低洼处村庄、学校等防洪安全,组织开展防汛自查检查和行业防汛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按四个明确要求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县水利局、县减灾办组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八)全面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林区及其周边城镇、村庄、居民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坟墓集中区、林区输配电、通信设施等重点区域、重点目标,以及其他重点工程的森林火灾隐患。开展打击违法森林用火专项行动。(县林业局、县减灾办组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九)全面排查整治地质灾害隐患。重点排查切坡建房、建筑工地、尾矿库、渣料场、旅游景区、危险物品存贮库等部位、场所的地质灾害隐患。(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减灾委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重大隐患,按照属地分级原则,实行挂牌督办。(县安委办、县减灾办组织,县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十一)完善隐患举报监督机制。建立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和保护力度,加强信访举报事故核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县安委办、县减灾办组织,县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3月底前)。各乡(镇)、县直各负有安全监管以及防灾减灾职责的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排查整治内容,全面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办。

(二)组织实施(20223月起)。各企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立知立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资金、人员、措施、应急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验收、边销号,多措并举、一体推进、同步进行。

(三)完善提升(20229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开展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炼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928日前将开展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集中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保障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的全面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成立工作专班,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实行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隐患排查无缝隙、无空白,不留盲区、不存死角,做到边界清、底数清、任务清、目标清。

(二)强化督查,严肃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全面、不彻底,尤其是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标本兼治,夯实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标本兼治,建立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筑牢安全基础。县安委办、县减灾办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的要求,加强对各乡镇和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要严格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每月28日前向县安委办、县减灾办报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对重大隐患单独说明进行报告。

县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谢彬,7762696;邮箱:ydajsg@163.com

县减灾办联系人及电话:李赖华,7320433;邮箱:yjgljjzjzz@163.com

附:1.于都县(乡镇、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2.2022年  月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3.于都县(乡镇、单位)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4.2022年  月自然灾害重大隐患清单


附件1

2022月于都县(乡镇、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序号

行业/

领域

排查检查企业(场所、项目)数(处)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备注

排查(处)

已整改(处)

整改率%

排查(处)

已整改(处)

整改率(%

1

危险物品

2

矿山

3

消防

4

道路运输

5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

6

建筑施工

7

城市运行

8

工业制造

9

危险废物

10

烟花爆竹

11

特种设备

12

旅游

13

能源

14

商贸

15

校园

16

农林牧渔

17

其它

合计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说明:此表每月28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当月情况

附件2

2022月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行业类别

企业/场所
名称

地址

隐患简要

描述

判定
依据

隐患排查
发现时间

整改责任单位

是否

风险评估

是否提交
治理方案

计划完成
整改时间

已采取
监管措施

是否
整改
完成

实际
完成
整改
时间

1

危险物品/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
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工业制造/危险废物/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旅游/能源/商贸/校园/农林牧渔/其它

********

1.周边人员密集情况
2.隐患描述;3.原因分析;4.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概率分析;
5.整改涉及的内外部因素及难易程度分析

1.不符合法律法规(具体名称及条目);
2.不符合标准规范(具体名称及条目)
3.其他(需详细说明)

******日,**企业向**单位上报;或**单位于******日排查发现。

权属
单位

/

/

******

1.依法对该企业下达执法文书情况;2.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管控情况;4.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挂牌公示并通过社会通报情况。5.其它情况。

/

******

说明:1.“重大事故隐患的数量要和附件12022XX县(乡镇、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一致。
      2.此表由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从20223月开始,每月28日前报县安委办,报当月信息。

附件3

于都县(乡镇、单位)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时间:________

序号

行业/

领域

排查检查企业(场所、项目)数(处)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备注

排查(处)

已整改(处)

整改率%

排查(处)

已整改(处)

整改率(%

1

地质灾害

2

森林火灾

3

防汛

4

其它

合计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说明:此表每月28日前向减灾委报送本月情况。

附件4

2022月自然灾害重大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行业类别

企业/场所
名称

地址

隐患
简要
描述

判定
依据

隐患排查
发现时间

整改责任单位

是否
进行
风险评估

是否提交
治理方案

计划完成
整改时间

已采取
监管措施

是否
整改
完成

实际
完成
整改
时间

1

地质灾害/防汛/森林火灾

********

1.周边人员密集情况
2.隐患描述;3.原因分析;4.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概率分析;
5.整改涉及的内外部因素及难易程度分析

1.不符合法律法规(具体名称及条目);
2.不符合标准规范(具体名称及条目)
3.其他(需详细说明)

******日,**企业向**单位上报;或**单位于******日排查发现。

权属
单位

/

/

******

1.依法对该企业下达执法文书情况;2.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情况;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管控情况;4.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挂牌公示并通过社会通报情况。5.其它情况。

/

******

说明:1.“自然灾害重大隐患的数量要和附件3XX县(乡镇、单位)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一致。
2.此表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统计、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教科体局、城管局、住建局、文广新旅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灾害隐患统计,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隐患统计,从20223月开始,每月28日前报减灾办,报当月信息。



于都县应急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风险识别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宣传培训全覆盖、能力提升全覆盖“1+5”)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各级应急管理干部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执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明显提高;三违行为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明显减少,全民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建设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喜迎党的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应急管理宣传全覆盖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纳入政治学习内容,专题组织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2.运用多种教学资源开展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课程,纳入县委党校教学重点内容。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3.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公益宣传和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消防、道路交通,以及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专题展板,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拓展学习宣传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4.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年活动。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开展应急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防灾减灾公益宣传,引导公众参与,普及应急知识,培育应急文化。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和自然灾害及事故发生时段特点,组织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防灾减灾群防群治、应急疏散演练等,提升群众安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6.开展应急管理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消防宣传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创新活动组织形式,以县乡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等方式,扎实开展主题宣讲、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面。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7.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共建共享活动。开展安康杯竞赛、平安校园等群众性共建共享活动,提升活动实效性,增强应急宣传参与度。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和县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8.开展选树宣传最美应急人活动。大力宣传新冠感染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的有力举措和先进事迹,围绕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活动,深入宣传全县应急管理特色亮点和工作经验,宣传一批恪尽职守、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讲好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故事;加大典型推介力度,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营造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关心、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9.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县教科体局要指导申报国家、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规划好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路线,加强科普图书馆和应急物资储备室等建设,让防震减灾的科普意识扎根在学生的心中,推动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10.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动态管理、激励支持工作要求,力争创建1个省级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11.推动多动能应急体验基地建设。结合红色资源,力争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宣传、培训、体验基地,推动县级多功能应急体验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12.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平台建设,提升新闻宣传质量。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推进,加强与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杂志、大江网、赣南日报、于都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合作,在主流媒体重要版面、重点栏目多上稿、上好稿。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于都应急微信公众号品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普及推广,扩大应急管理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1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舆论舆情防范引导机制。规范应急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坚持一个窗口发布信息,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舆情应对机制,强化与宣传、信息中心、网信部门的联系,做好应急管理领域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热点引导,及时稳妥化解舆论危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二)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

1.开展行业、领域安全大培训,实现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全覆盖。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行业负责、辖区负责,强化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开展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实现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类企业要做好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坚持抓好厂(矿)、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强化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按照分级培训考核的原则,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全年安排培训考核12期,县级培训考核由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照分级培训考核的原则,县应急管理部门全年安排培训考核10期,县级培训考核由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监督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准入,县应急管理部门全年安排培训考核不少于30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学历提升。县应急管理部门创造条件与相关学校合作,鼓励企业人员提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业学历。督促企业依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学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

7.开展安全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严格条件核查标准,确保新设机构质量,整顿管理县城内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取消县城内不符合法律规章规定或不再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考试点,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安全培训考试质量。〔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

8.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试机构。根据《赣州市安全生产实操培训考试基地规划建设方案》要求,合理规划并建设与全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实操培训考试基地。〔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9.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将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通过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其它从业人员不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就上岗行为。强化对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工作条件、培训管理制度、教师配备、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和培训机构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干部素质提升全覆盖

1.全面提升全县安全监管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减灾委以及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优势,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分专题组织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干部开展集中轮训,提高各部门各行业安全监管干部的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2.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素质。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和市内高校沟通联系,组织全县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开展业务大培训,年内实现全覆盖。采取联合办学、集中轮训、专家授课、干部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网络在线学习或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应急系统干部素质大提升行动。积极组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及考试。〔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3.全面提升乡镇、村(社区)安全员素质。指导组织开展对乡镇、村(社区)兼安全员队伍的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培训,重点培训自然灾害防治、道路交通、消防、旅游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基层安全员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引进、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吸纳应急管理专业型人才,建立全县应急管理人才库,提高现有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比例和职业素养,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县行政执法、化工等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比例达到75%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部门

5.加强政、校应急管理战略合作。与江西理工大学开展应急管理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学院资源平台,鼓励全县安全监管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提升教育,面向社会联合开展应急管理与应急技术培训,以及加强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开展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社会培训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和防灾委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安排

20223月至9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3月底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于都县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于3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安排,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开展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全覆盖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培训氛围。

(二)集中实施(2022321日至831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方案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结合实际明确宣传培训重点,列出宣传培训全覆盖清单,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确保有效管用。

(三)总结提升(202291日至930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全面分析安全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各地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安全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宣传培训工作走深走实。工作专班要每月调度一次,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调整部署。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实际,3月底前制定并上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应急宣传培训全覆盖工作方案》,要细化项目内容、完善工作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持续推动宣传培训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保障应急宣传培训经费,根据宣传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确保宣传培训工作落实。要积极发动社会团体、企业和民众广泛参与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相关专业机构、学校的交流合作,争取更多力量支持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成效,县安委会、县减灾委要将安全培训全覆盖工作列为今年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要及时发出工作提示,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

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3月底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和联系电话,628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情况,928日前将最终工作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邹莹,7762698;电子邮箱:ydajsg@163.com

于都县应急能力提升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风险识别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宣传培训全覆盖、能力提升全覆盖“1+5”)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立足两个根本,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讲政治、促发展、保安全、惠民生、强作风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应急能力提升全覆盖行动,不断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应急保障和应急响应能力全覆盖,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助力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建设,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细化党政领导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基层组织防控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全县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全县应急预案管理。县应急管理局上半年须完成《于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都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于都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于都县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于都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于都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各乡(镇)上半年须完成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牵头的县直单位上半年须完成县级专项预案的修订,加快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健全规范化应急救援队伍政策标准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和指导,加快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出台全县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意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促进综合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业务交流和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于办函〔202168号),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通过适时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到20226月底,所有乡镇落实六有和行政村(社区)三有,做到机构、人员、场地、装备、经费满足工作需要,岗位职责明晰、人岗相适,解决基层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城乡基础抗灾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山区特别是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风险评估。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统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和建设,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体系,统一标志标识,避免和减轻次生、衍生灾害,并完善物资储备、应急医疗救护、应急广播等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应急管理产业项目建设。提升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县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应急救援队伍营房场所、训练场地等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调控作用,完善应急服务体系,推动应急产业项目建设,极推动发展应急产业集聚区、安全产业示范园。〔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基层建设。落实《江西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指导于都县银坑镇开展试点工作,加强乡镇森林防灭火责任、扑火力量、火灾源头管控、安全扑救体系建设,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基层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于都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5.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各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落实局队合一要求。县应急管理局要指导乡(镇)履行赋予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制定《于都县应急管理部门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完善内设机构、执法队伍协调联动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法权,建立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和县级专业执法的衔接机制。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大培训、示范执法、联合执法、异地执法、执法比武、案卷评议等六项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协调启动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前期认证工作,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提升城市运行风险排查、安全巡查和隐患治理能力,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国资服务中心,于都海特燃气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和规范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现有民兵、森林消防、消防救援等队伍力量基础上,各乡(镇)和工业园区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提升专业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深入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行动,不断加强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和各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通过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高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指导矿山、危化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探索组建由专家参与的危化行业联合救援队伍,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与应急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社会力量协同救援能力。制定出台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意见,完善队伍建设、参与方式、保障手段、激励机制等工作机制。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基层社区等加强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提升军地协同救援能力。围绕应急指挥、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和兵力需求提报、应急资源协同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军地应急资源共建共用和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军地协同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提升应急资源智慧管理能力。加大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及时录入完善相关数据信息,健全综合应急力量、物资、装备等资源快速调拨、调派机制。优化拓展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功能,开发灾情信息、我要求救、我要救援等功能模块,组织上线运行,实现应急资源智慧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提升县储备库规模和物资保障水平,确保主要救灾物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坚持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工作原则,面向需求丰富物资储备品种,扩大储备规模,形成多元化物资储备经费保障体系。完善物资轮换、紧急采购、紧急调运、跨区域援助、紧急征用补偿等机制,不断提升乡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应急装备保障能力。完善应急装备配备规划,加快装备配备进度,补齐应急救援装备短板。加强大型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快速搜救等专用救援装备配备,加强突发事件现场保障和生命救护等方面的通用应急装备的配备,推动一批应急技术装备投入使用,提高建筑物废墟救援、矿难救援、危险化学品应急、工程抢险等突发事件救援装备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提高企业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推进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及高危岗位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工作,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强化风险精准研判和辨识管控,提高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监控能力。推进应急指挥网络向乡镇全覆盖延伸和区域性航空指挥调度网络建设,实现自然灾害高发区、重点林区等区域窄带无线通信网覆盖,不断提高预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预警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县、乡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对接组织部门,推动省基层党建信息化系统应急管理子模块推广应用,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完成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专网建设,强化灾害事故现场指挥调度的通信保障。进一步整合公安交警、旅游、消防、水利、林业等部门单位信息资源,建设智慧应急数据库,形成数据一张网,建立统一完善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进一步提升应急指挥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信息中心、县公安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全县综合性应急演练和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专项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配合省政府6月开展的2022年江西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全力组织开展好我县尾矿库坝体漫坝裂缝险情处置演练。适时开展跨区域应急救援演练,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利用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加强应急演练,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灾情处置能力。规范灾情信息报送,提升灾情管理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灾后应急救助、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措施,推进精细化、分类化救助。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按照十有要求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和救助工作,加强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保障受灾地区和群众生活秩序恢复。〔责任单位: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全面推行专业队靠前驻防和乡镇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等运行制度。靠前驻防专业队伍要加强实战演练,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提高协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底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安排,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开展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应急能力提升全覆盖宣传发动工作。3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办。

(二)组织实施(2022年3月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方案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对明确了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实施;对没有明确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要合理谋划工作进度,年内需全面完成。

(三)完善提升(2022年9月)。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开展能力提升全覆盖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炼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高度,把开展应急能力提升全覆盖作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抓手,作为夯实安全根基、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方式,强化责任担当、务实创新作为。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要主动认领、主动推动,拿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和推进举措。对职责范围外的工作任务要积极配合,出谋划策,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确保完成任务。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战标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县安委会、县减灾委要将应急能力提升全覆盖工作列为今年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发出工作提示,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

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于628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情况,1218日前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邱勋发,7320432;邮箱:ydyjglg@163.com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谢弟钦

20224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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