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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背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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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进一步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新方式和新路径,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公开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五型”政府建设不断向实处着力、往深处拓展,助推岭背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20227月初,高标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形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理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提高我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据更新的权责清单和公开服务事项清单,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优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看得懂、好理解、用得上。同时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定期进行梳理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限:2022410日前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精简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热点回应、监督考核有序衔接。(责任单位: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限:2022510日前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依托镇人民政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咨询解答等服务。综合利用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知晓。(责任单位: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宣传办,工作时限:20227月初前

(四)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通过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等列席会议、座谈听证、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责任单位:党政办、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限:2022510日前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指导村(居)“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责任单位:各村(居),工作时限:2022630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分管领导,镇各部门、村(居)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我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我镇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镇各部门、村(居)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宣传、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评价工作。2022年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镇年度绩效考核;镇纪检适时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查,结果予以全镇通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

附件:于都县岭背十县百乡建设项目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岭背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附件

于都岭背“十县百乡”建设项目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十县百乡”建设项目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一级任务指标

二级任务指标

具体建设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简化及落实

调整并简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对照本地区最新权责清单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6号)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党政办、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2022年410日

2.公开内容是否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

3.调整后的标准目录要素是否完备、查询是否便利

4.建立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长效机制,并执行到位

按照事项标准目录
内容规范公开

5.向县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报送相关信息

宣传办

6.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是否能够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

7.上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内容与主动公开内容相融

政务公开与政务服
务融合

8.结合结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县乡村三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宣传办

2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9.设置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镇领导小组

2022年510日

10.专人专责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开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

审查工作机制

11.建立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

12.建立信息公开时限、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

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13.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

14.采用图文漫画、简明问答、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进行解读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宣传办

15.提供实质性解读,包括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内容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宣传办

16.建立政策解读专员机制

镇领导小组

回应关切工作机制

17.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18.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执行到位

19.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编制,明确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流程、处理程序与时限、书面答复、申请收费情况

镇各相关部门

20.建立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

21.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答复规范

3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2.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宣传办

2022年7

23.以“窗口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宣传办

24.确定统一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渠道,并做好日常维护更新

政务公开专区

25.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地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26.专区具备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窗口办理、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

27.能提供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现场咨询服务

4

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

28.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7号)

镇领导小组

2022年510日

29.根据决策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30.面向社会意见征集信息,未公开决策草案、决策草案的解读或说明、决策依据、意见反馈途径、联系方式等信息

31.公开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

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32.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33.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5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34.编制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2022年6月底前

35.指导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全面推进本地区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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