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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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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概况

一、机构设置

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文办会、印章保管、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党务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效能(干部作风)建设、五型政府建设、园区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改革创新、苏区振兴;负责人大、政协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园区综合治理、法治、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做好全国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好园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经济发展科。承担园区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等事项。负责经济普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园区统计、分析、监测和预警,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投资环境中的问题;负责对平台公司的对接、协调等工作;负责工业与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园区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发展及数字经济工作;负责各项经济指标数据上报工作;负责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研发等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推动跑项增资;负责园区智慧园区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负责“亩产效益”评价工作,督促投产企业的达产达标、扩产增 效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协作工作,培育和协助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协调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工业园区争先创优综合考评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业园区入园企业项目的选址、规划审批及监管等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公共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规划论证、规划设计审批、环保初审、手续报批招投标以及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管、验收审定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园区企业施工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建项目的现场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园区闲置土地、闲置厂房、违法违章建筑的调查摸底、巡查监管工作

(四)招商服务科。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贯彻执行;负责工业园区营商环境;负责国家、省、市、县投资环境、产业扶持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定向宣传,组织或承办工业园区重大招商 引资活动;负责牵头做好项目入园预审评估工作,把好项目“入口关”;负责帮助工业园区企业做好招工用工、人才引进、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工业园区企业融资工作,做好 “财园信贷通”贷前审核、贷后监管等工作;承担园区企业政务服务管理事项;承担政府与企业间双向沟通联系,建立“一站式”企业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好市场监管、供水、供电、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联动政务服务机制,承办园区行政 审批事项,为全县招商引资企业签约后至投产前的证照、手续审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协助符合策条件的企业进行惠企政申报,做好惠企政策兑现“一门式”服务的宣传及代办兑现工作;负责搭建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创业指导、服务咨询、技术支持、职工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负责搭建好园区各类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协助做好园区企业劳资矛盾纠纷的调处等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和环保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园区企业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执法和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项目)环保审批、技术改 造、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园区企业污染源防治、检查、执法和管理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工业园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生态破坏等重大污染事件。

(六)党群工作部。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武装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工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控制性详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园区统计及预测分析工作,对工业园区企业进 行宏观指导,提出促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意见和措施

(三)负责对平台公司的归口管理,全面推进“管委会+平 台公司”运营管理模式,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运营的市  场化改革步伐。负责工业园区平台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设施、 公共设施、标准厂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园区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营商环境、创新创 业工作。贯彻执行工业园区发展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入园企业 的投产前、中、后全过程服务,做好入园企业对外贸易合作、  进出口业务管理、技术创新、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工作。

(五)负责制定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入园、退园管理办法; 负责依法监管工业园区企业用地建设情况;协助做好工业园区 入园企业项目的选址、规划审批及监管等工作。

(六)负责工业园区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 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依法进行监管。

(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授权, 承接办理上级有关部门下放园区的行政审批事项。

(八)负责工业园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 综治信访维稳、统战、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于都县贡江镇上欧齐明路193号

邮政编码:342300

联系电话:0797-6329266

电子邮箱:ydgyybgs@126.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主要领导:丁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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