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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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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事件,最大限度阻断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涉疫冷链食品流入我县辖区内的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情景扩大或变化适用县局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及时报告,启动相应处置程序。
二、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文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本预案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局属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局属各相关单位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何鹏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刘忠裕同志任副组长,食安股、办公室、执法稽查股、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
食安股:组织、指导全县生产经营环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危害控制、原因分析、信息上报。
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和对外宣传工作,以及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事件处置时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采购、储备、发放个人防护物资。
执法稽查股:负责涉疫食品封存和处置及案件查处工作。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现场应急处置具体工作。负责对涉疫食品原产地、购进渠道、购进数量、销售去向、存货量及相关从业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采样检测和全面消毒消杀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接到涉疫冷链食品流入我县的通报后,县局食安股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事发地分局立即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应立即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安排好工作车辆、发放防疫物资。
四、应急信息报送
信息初报:初次接到事件信息,如属实应上报市局、县政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信息,由食安股初步核实,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2小时内按规定进行初报。
信息续报和终报:由食安股及时收集、编写处置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签,最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局食安股通知应急集中时间和地点,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完毕,听从工作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应急响应期间,局属各相关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保持24小时电话(手机)通信畅通,随时待命,不得饮酒,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县城。县局领导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调派人员。
(二)强化后勤保障。要做好应急处置期间后勤保障,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车辆和防护物资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属于节假日的,应安排好应急人员的工作餐。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在冷链食品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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