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教科体议字〔2023〕2号 签发人:谭晓红
〔A1〕
〔同意对外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李学仁代表:
您提出《关于支持贡江镇渔民村沿河两岸渔民子弟解决就近入学就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各市、县(区)必须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我县结合实际,按照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分了我县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2022年,贵村委会提出了“关于渔民村适龄儿童入学”的申请,通过于都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渔民村适龄儿童小学入学调整到雩山中小学招生片区。如果部分父母在其他招生片区购房入住,则可根据招生工作方案中“第二类”人员入学规定:“县城户籍但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地或住房所在地就近入学”,选择在户籍地招生片区(雩山中小学)或房产所在地入学。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6月18日
县政府办公室审定意见:
2023年6月18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6335321
邮政编码:342300
附件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号:第13号
姓名 |
李学仁 |
通讯地址 及电话 |
贡江镇渔民村 15970936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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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关于支持贡江镇渔民村沿河两岸渔民子弟解决就近入学就读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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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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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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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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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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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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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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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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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建议人签名:
说明:收到答复后,请认真填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在10天内向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或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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